党 产
国民党的党产来源很多。第一笔“横财”来自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接手。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国民党在收回台湾省时,很多日本殖民者、侵略者的财产由中国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接收。从法理上讲,这些财产应归国家所有。但是,当时的中华民国和逃到台湾后的中华民国,政治体制上走的是党国体制,党政一体。在接收的过程中将一部分资产转移为党产。
第二笔“大钱”要算从大陆撤退到台湾时带的“浮财”,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打过长江,蒋介石带领六十多万残兵败将和一百多万追随他的民众来到台湾,并从大陆携带了大量黄金和物资,其中一部分最终变为了党产。1949年1月16日蒋介石宣布下野的前五天,便召见当时的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命令其尽速将存放在上海中央银行等行库的国库黄金、白银、外汇全部秘密运往台湾。据不完全统计,蒋介石下令运抵台湾的国库黄金,约有277万两。如果折算现值,以每两新台币23000元估算,约合637亿多元。
来到台湾之后,国民党仗着其执政地位,进行了不少“投资”,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都少不了党营事业的影子。早期党营事业主要在文化领域,目的在宣扬党的政策。如《中央日报》、正中书局、中国广播公司、中央通讯社及生产事业齐鲁公司等。1949年政府迁台之后,国民党除继续维持上述文化事业外,随着台湾经济逐步发展,亦投资生产事业,包括信息、科技与营建等,三十余年间逐渐成长茁壮。此外,还有党员每年交的党费约6200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国民党党营事业的历史源远流长,它一直伴随着国民党的成长而成长,并凭借执政党的尚方宝剑,不断发展膨胀。追溯党营事业的发展,就如同其“党国体制”一样有其历史背景,发展之初本源于大陆。国民党早期的宣传工作主要由国民党元老陈果夫、陈立夫兄弟负责筹划,如设置党报《中央日报》、推动成立“中央电影企业公司”、“中央广播电台”、正中书局等等,可称为党营事业的雏型。
以正中书局为例。这是一家隶属于国民党中央的党营出版机构,1931年由陈立夫创立。1933年,陈立夫将正中书局的全部资产捐献给国民党,国民党中央在其基础上进行扩充,并指派国民党政治活动家叶楚伧与陈立夫为董事,在上海、北京、天津、汉口、杭州等地有分局和发行所。1936年,又接收上海新民印刷厂的机器,筹设上海印刷厂。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迁往重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中书局发展迅速,被称为全国六大书局之一。1941年,为解决纸张短缺问题,正中书局收购嘉定兴蜀造纸厂,改名为正中造纸厂。1942年起还自制文具。抗战胜利后正中书局迁回南京,并接收了敌伪上海、北平、青岛印刷厂以及原有的重庆印刷厂,拥有印刷机96部,日产纸600令。由此可见,党营事业与国民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1945年5月17日,国民党在重庆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议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由陈果夫主导的“关于筹措党费之决议案”,决定以五大方法筹措党费,其中包括“宽筹资金,以法币100亿元为目标,用于投资或举办各项生产事业,而所获之利润,供给中央及省市党部经常支用”及“运用党费基金,创办党营事业,以巩固党的经济基础,达成以党养党之目的”两项决议。 1945年9月,国民党中央根据以上决议,改组中央财务委员会,以陈果夫为主任委员,开始系统地建立党营事业,同时责令已经存在的党营文化、新闻、出版等宣传事业,依照公司法成立公司组织,自负盈亏以减轻国民党中央的财政负担。 1945年3月,国民党举行六届二中全会,会上二陈兄弟提出了“党营事业的建立和管理计划方案”,在蒋介石的支持下,获得通过。决定在接收“敌伪”的工商企业资本时,拨出5000亿元作为“党营事业基金”,并由二陈负责该基金的管理机构,使其可以名正言顺地参加战后的接收工作。据统计,1945年10月到1947年2月间,国民政府接收了原“台湾总督府”所属产业和日本私人财产、企业共计110亿元。 在陈果夫的积极经营下,至1948年夏天,国民党在大陆已经拥有了青岛齐鲁公司、天津恒大公司、济南兴济公司、沈阳益华公司、台湾兴业公司、安徽农产公司、上海树华公司、永业公司、亚东银行及济南面粉厂等十家产业,此外还有中国盐业公司等投资产业。各公司均颇具规模,如齐鲁公司辖有橡胶厂、面粉厂、啤酒厂、玻璃厂及食油厂,恒大公司有火柴厂、面粉厂及烟草厂。由于陈果夫同时担任中国农民银行董事长及中央合作金库理事长,连带地也使这两大金融企业与国民党的党营事业发生密切关系。通过中国农民银行,陈果夫总共投资了77家企业,投资额达170多亿元,而这些企业后来几乎全部转为党营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