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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甩棍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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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慢慢感觉到似乎咱们的甩棍走的路线太狭窄-------网上销售!虽然网上销售已经做的很成熟!但好像明显还不够!法律上明明是没有明确提到它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允许!整个儿一个“见光死”啊!不公平!!!令人郁闷的灰色地带!
  今天突然想通了,灰色就是不黑不白,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变黑也可以变白!虽然在jc那里一直把它当作刀具的“表兄”,但是我们努力他还是可以让他光明正大的露脸的!少的只是一个途径,一种宣传,以及一个形象!甩棍在混混手里那就是管制的!可是如果在“正义人士”的手中出现不久可以让它“改头换面”!
  我有一个想法(只是一个提议)就是一论坛或者干脆以蚂蚁甩棍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支持的方法可以多种,阔绰的话直接赞助,紧的话就打折等等),既帮助反扒人士也可以为甩棍造声势!立形象!希望通过此种方法为甩棍正身!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意思的话(站内信 细说!)
来来来!大家一起talk!talk!(不是代理也一样啊!)

To be a real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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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7:12 | 只看该作者
黑白不好说,看什么人用了,甩棍这东西不要在警察面前太招摇一般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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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3:27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24&Id=19918

请支持南阳反扒联盟。



支持楼主的意见,但具体细则的实施需好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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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4:08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就有点担心警察对我棍棍的反应~夏天要光着上身,不好隐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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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3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老甩甩在2009-7-5 17:52:00的发言: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带菜刀上街问题不大哟.....
做愛再多招式都系一進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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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2:11 | 只看该作者
LZ还搞不清楚吗,凡事不利于统治的都会压制,不管是刀还是棍,枪就更不要说了 必要时互联网也可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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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22:4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希望棍子可以公开随身携带啊!~

所謂“中國威脅”,指的是當今大陸對世界文化、人類文明、自然生態、普世價值的徹底顛覆與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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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8:1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老甩甩在2009-7-5 17:52:00的发言: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那怎么办呢,莫非不带甩棍出门吗?
“以横破直,是使用短兵器的主要技巧; 以直破横,是使用长兵器的主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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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7:5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子非鱼在2009-7-4 23:18:00的发言:

如果怎么理解卖肉的刀也应该没收了都

管制是一回事 没收是一回事 你在家用甩棍没事 你带菜刀到街上去就有事~~·  
新年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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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3:49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列入黑色就谢谢共党了~
蚂蚁系列浙江金华代理】各类品牌甩棍 QQ:136238928 旺旺ID:shujxa 手机:13735758685 淘宝店:http://shop34325872.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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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1:2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安天闲圣在2009-7-3 22:08:00的发言:

 现在慢慢感觉到似乎咱们的甩棍走的路线太狭窄-------网上销售!虽然网上销售已经做的很成熟!但好像明显还不够!法律上明明是没有明确提到它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允许!整个儿一个“见光死”啊!不公平!!!令人郁闷的灰色地带!
  今天突然想通了,灰色就是不黑不白,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变黑也可以变白!虽然在jc那里一直把它当作刀具的“表兄”,但是我们努力他还是可以让他光明正大的露脸的!少的只是一个途径,一种宣传,以及一个形象!甩棍在混混手里那就是管制的!可是如果在“正义人士”的手中出现不久可以让它“改头换面”!
  我有一个想法(只是一个提议)就是一论坛或者干脆以蚂蚁甩棍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支持的方法可以多种,阔绰的话直接赞助,紧的话就打折等等),既帮助反扒人士也可以为甩棍造声势!立形象!希望通过此种方法为甩棍正身!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意思的话(站内信 细说!)
来来来!大家一起talk!talk!(不是代理也一样啊!)


反扒联盟是不是也有些灰色啊,两个灰色在一起会变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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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06:5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五谷杂粮在2009-7-4 23:28:00的发言:

其实反扒组织也不过是个民间组织,从法律角度看,其自身遭遇的尴尬也不少。指望通过给反扒联盟使用让甩棍由灰变白,绝对不可能啊。
 
举个例子,但凡是被列入警用物品的东西,百姓一概不能合法使用。从警灯警徽等到手镯甩棍等无一例外!!!


那是打上J标的东西,JCSS也发衣服裤子吧,衣服上有J标,那是J服不错。你总不能说因为他有发衣服就不让百姓穿衣服了吧,百姓的衣服上又没J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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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01:30 | 只看该作者
各国ZF的思维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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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00:48 | 只看该作者
zf是不会那么开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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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23:2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反扒组织也不过是个民间组织,从法律角度看,其自身遭遇的尴尬也不少。指望通过给反扒联盟使用让甩棍由灰变白,绝对不可能啊。
 
举个例子,但凡是被列入警用物品的东西,百姓一概不能合法使用。从警灯警徽等到手镯甩棍等无一例外!!!

我是南波万,你是南波兔,他是南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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