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白色海浪在2009-11-6 13:03:00的发言:
呵,不愧年长,都看得出我是教文科的了!去不去做律师,是我自己的选择,就不劳您费心了,呵呵!再一点,这位大哥还是先把你的字写准确吧,免得给病人看病在诊断和病例上写错了字,再出现什么医疗事故,就不值得了!
十年的从教生涯,我从没有误导过,以后也绝不会去误导任何人!
无论发什么样的贴,都是为了丰富我们论坛的内容,当然河蟹类的和一些广告不包含于其中!我发此贴只是想喜爱甩棍等EDC的这类朋友能够在有突发情况的时候想到我贴子中的一条两条,能够排上用场.我并不是想与别人攀比我的知识有多么的渊博!如果论年龄,我在这里面不算小了,但论关于EDC和防身还有急救的各种经验,我的资厉那还太浅,还需多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学习!不管怎样,我只是想着我们的蚂蚁论坛,想着这个贴子可能会为论坛里的人带来一些方便!与您的辩论也到此结束!就算争出来个高低,又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你工作中得出的全是精华?能说明我发的贴子全是精华?呵呵,无用......
最后,说句实在话:看到此贴的人把我俩说的加在一起,如有突发事件,怎样便利怎样去做!这位仁兄所言并不是不无道理,有很多地方值得采纳!以一个医学外行的身份都看得出来!同时,也感谢fu33能够如此细致认真地看完我的贴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6 13:13:20编辑过]
呵呵 这位小兄弟 ,我的确没有评论你或者是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客观的说明一下我的意见,因为这是关乎人健康乃至性命的事,容不得半点马虎。也可能是我的方式方法有不对或者不妥的地方,还请原谅,我本人不太擅长言谈,至于病例,我是用笔写的,一张纸上只要出现一个错别字,重写 ,对病人、对自己都是要负责人的,不论技术和知识如何,要是没有了责任也是空谈,关键还是责任心。有一点倒是真的,咱们俩的帖子加到一起,起码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应急方案。最后,希望与你不打不成交,有得罪之处不要放在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