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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也说说甩棍
     我觉得甩棍属于一种自卫型的武器。虽然如此,大家还是要慎重对待!他终究属于武器的一种,个人以为,这样的东东平时上班还是不要带着为好(专业人士除外),原因很简单:终究我们不是杀手。一棍下去,后果可就不知道了。除非你能保证出棍的力度!而且知道这样的力度是带来什么样的伤害!!!是疼痛?剧痛?骨折?昏迷?还是。。。。。
     如果短兵相接,双方赤手的情况下,我不建议出棍(即使你带着棍子),也许你不会给他致命伤害,但是这种压力,也许会造成对手的竭力反抗,最后结果很难预料!有的朋友会问,那我带着棍子干什么(是呀  你带着他干什么?)?答案是:自卫!是控制对自己的伤害降到最低,出棍应该是在对方先使用武器的前提下!!!!如果不出棍子你就会被KO,那我觉得你拿出棍子也未必会好到哪里。如果你不能保证棍子象你的手一样和你长在一起,最好还是别带着出去,被人夺走,在被。。。。。。哎,那就丢人了。嘿嘿。
     有过搏击经验的人都知道,同样的一拳,同样的部位,在搏击的过程中和被人偷袭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是不一样的。在搏击的过程中的一拳,你有准备,而偷袭则不然,身体处于放松状态,自己受到的打击是很大的。 所以,如果你是先手,特别是偷袭(呵呵。。。。。),那就更不用棍子了,拿块板砖效果更佳(非预谋)!!!
     大家都喜欢玩棍子,前提是不能伤害到自己,一时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你一定要拔出你的棍棍,请你一定要记住:你的目的是让对手停止对你的伤害,而不是给对手造成伤害!(当然,万一造成伤害,跑的一定要快!!!呵呵)。
     有位教官曾经说过:不要在战场上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武器!否则被敌人夺走,你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相信我,一个正常人的臂力,使用甩棍,很轻松的就可以打断对手的大部分骨骼(牛、马等大型动物除外)。
     相信我,真正使棍子的人,只有对手感觉到痛了,才会发现你手里多个棍子。不要轻易露械,对你的害处太多了,放心没有谁会因为你带着棍棍,而崇拜你,MM更不会!!!!!!那样会让人觉得,你的勇气和胆量不是来自心灵,而是这个小棍子!

    抛砖引玉  大家一起探讨吧 请勿对号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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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8:28 | 只看该作者
该出棍时就出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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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7:22 | 只看该作者

只要对方不拿家伙,我就不出甩棍,我的原则就是这样~~~没这么复杂
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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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7:0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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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6:3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hanke01在2010-5-11 22:06:00的发言:

说的有道理,大家都不会轻易出棍的, 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甩棍启蒙三字经
法 篇
棍之道,善为源。扶正气,惩佞奸。
苟不遵,质乃变。遵之首,法为先。
吾国法,博而全。刑律典,最威严。
总论中,有两篇。出棍前,宜思掂。
一则曰:正当防。欲施行,慎四项:
正发生、卫权益、对嫌犯、限度里。
此四项,必全符。一不同,宁纵虎。
二则曰:过当防。意如何,聆吾讲:
正当防,若明显,超限度,致重伤。
倘如此,防卫人,须担责,受典罚。
再六点,乃特例:正行凶、正害命、
正抢劫、正奸霪、正绑架、正暴力,
若毙敌,不追偿。此两篇,友牢记。
巧用法,护自己。倘做到,汝无虑。

德 篇
吾中华,礼仪邦。崇道德,讲风尚。
自古来,最提倡:不动兵,屈敌强!
现如今,建和谐。诸仁兄,更勿忘。
生活中,起争端。莫轻妄,武相加。
讲道理,德服人。化干戈,为玉帛。
遇蛮横,理不通。劝诸君,忍为上。
忍一步,海天阔。退一步,路宽广。
越勾践,苦胆尝。斩夫差,威名扬。
汉韩信,胯下辱。垓下役,灭强楚。
纵观史,亏乃福。时若至,汝自悟。

嘛意思 文化不高 求解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我, 牵尔玉手, 收你此生所有;我, 抚尔秀颈, 挡你此生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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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1:46 | 只看该作者
刚告别古文联系又来了,真的很好 
枫棍狂飞,叶落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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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1:05 | 只看该作者

不错,楼主初来乍到(其实应该叫你一声前辈)


对于你的观点我表示临时性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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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00:0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hanke01在2010-5-11 22:06:00的发言:

说的有道理,大家都不会轻易出棍的, 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甩棍启蒙三字经
法 篇
棍之道,善为源。扶正气,惩佞奸。
苟不遵,质乃变。遵之首,法为先。
吾国法,博而全。刑律典,最威严。
总论中,有两篇。出棍前,宜思掂。
一则曰:正当防。欲施行,慎四项:
正发生、卫权益、对嫌犯、限度里。
此四项,必全符。一不同,宁纵虎。
二则曰:过当防。意如何,聆吾讲:
正当防,若明显,超限度,致重伤。
倘如此,防卫人,须担责,受典罚。
再六点,乃特例:正行凶、正害命、
正抢劫、正奸霪、正绑架、正暴力,
若毙敌,不追偿。此两篇,友牢记。
巧用法,护自己。倘做到,汝无虑。

德 篇
吾中华,礼仪邦。崇道德,讲风尚。
自古来,最提倡:不动兵,屈敌强!
现如今,建和谐。诸仁兄,更勿忘。
生活中,起争端。莫轻妄,武相加。
讲道理,德服人。化干戈,为玉帛。
遇蛮横,理不通。劝诸君,忍为上。
忍一步,海天阔。退一步,路宽广。
越勾践,苦胆尝。斩夫差,威名扬。
汉韩信,胯下辱。垓下役,灭强楚。
纵观史,亏乃福。时若至,汝自悟。

  看的我蛋疼了0 0
作为一个怪兽,我的愿望是至少消灭一个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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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26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喜欢玩棍子,前提是不能伤害到自己,
不要在战场上使用自己不熟悉的武器!否则被敌人夺走,你可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对号入座一个
伟大领袖游侠主席教导我们,资深会员到娱乐版去,到棍友生活版去,接受论坛常客帮顶灌水再教育,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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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22 | 只看该作者
LZ说的很好啊! 这样的话对大家都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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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21 | 只看该作者
“那样会让人觉得,你的勇气和胆量不是来自心灵,而是这个小棍子!”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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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3:13 | 只看该作者
上面几位相信很快就可以挣够分换到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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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23:0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zinedineant在2010-5-11 22:25:00的发言:

楼主原创吗?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必须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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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2:5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秋天的虫子在2010-5-11 22:09:00的发言:


太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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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22: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原创吗?
[url=http://tu.6.cn/pic/show-new/id/8422891][/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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