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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对"翁耀佳"老兄的帖子回复,新写出来还是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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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至少在我接触广州反扒队(暂时这样称呼方便些),他们意思基本都是,自己有器械,但是基本是空手去制服犯人的.那如果这样说,我也可以理解成你们不喜欢用器械吧.当然,你们意思可能是用空手比用器械好,但是你这样表达也让我有错误理解方向.
而且,对于我这个小市民,知道的扒手基本都成抢劫犯了,90%都是带刀,所以你们说用空手好,我就理解成你空手对刀.或许你们面对的情况与我不一样,那我在此道歉.

2:
我说的,打完就走.
是从我个人反击的情况出发的,我在你们那里也说过了.
你们是一个有性质团体,对付的是犯人,可以把他们制服后,送到JC处,或者公布出去让大家而获得大家的认可.
但是,不要忘记了,你们是多人进攻,我们一般只是单人.
单人对付多人,怎么办?
当然要用器械.
为什么打完就跑呢?论坛很多人也说过了,如果JC来到,怎么办?基本先处理你带器械的本人,再处理犯罪分子.
对于"见义勇为"的情况也是,如果你帮人打倒了犯人,JC来到,问你为什么带这些东西在身,先没收,然后带你回去喝咖啡.
最后关于你说的"制服"与"殴打"
我承认,我的个人制服技能没你们的强,相信大部分论坛的朋友也是这样.
在个人技能不强的情况下,要制服多个持刀犯人.
那时候还能懂得自己攻击伤害程度是"制服"还是"殴打"吗?

3:
那就相当理解了.

4:
也与广州反扒队的人交流过,有态度好的也有些自大的.
交流过后,干这行的大多都是血气方钢的男人,所以我也理解这种冲动.所以我依然还在那里与他们进行交流.
至于最后,什么印象意见,我可不赞成LZ这样说.
例如我在那里与人争论BHX1是好还是坏,我意见就是BHX1有其独特的特点,也属于好棍,但是有些人就说BHX1是垃圾,扔了两根.
虽然我知道各人有各人见解,但是交流过程中,我也发现这些队员有向其他人灌输BHX1是垃圾的意识.
那我能不能说,你只能说,你的BHX1是垃圾,但是BHX1不是垃圾.
最后说我对广州义务反扒所持的态度如何,这是我自己的事.
既然是对外公开的社团,如果我有什么意见指得不正确的,你也可以说,别动不动就:"这是你自己的事."
你对我的意见指出,我也一一回答你了.
所以请你以后不要用这种说法.
如果都这样按你的方法说,就很多情况都不合理了.
就例如"你觉得冰毒是害人的东西,那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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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7:58 | 只看该作者
TODAY的第二个沙发  对你两的帖子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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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3 18:0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uuzuan在2009-7-23 17:58:00的发言:
TODAY的第二个沙发  对你两的帖子表示关注

最近你假如沙发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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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8:13 | 只看该作者
又是怎么了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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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8:23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一楼的总喜欢抢沙发呢?

你帖子搞这么多了都没有得升级啊?、
灌水太多了吧你?


其实楼主也不必要看得太紧。。毕竟文字片面理解是经常发生的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追吧! 穿自己的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找吧! 穿自己的鞋,走别人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 最后,穿别人的鞋,走别人的路,成功领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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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8:29 | 只看该作者

假如楼主是喜欢当RAMBO一人单挑N人的我无话可说。但希望楼主是对事而非对人,不要拉到广州义务反扒这一层面讨论,我的帖子说的很明白,你说的这种情况跟反扒是扯不上任何关系的,只能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也希望你不要为自己的这种暴力行为冠以“反扒”的美名。

其实各位有志于反扒行动的棍友,要知道小贼是抓不完的,这次搞不定就下次搞咯,有危险的话当然以保全自己为首任。何必跟对方硬碰而使自己有受伤害的危险呢?而且为何他们要强调多人行动,就是要保证行动过程的绝对安全,请注意我从来没说过他们的个人制服技能如何如何的厉害,他们就是知道个人力量有限所以从来都是团体配合的

而有关棍子的问题,也非常欢迎兄弟你在个人反击的实际情况里应用一下,我也不想多说因为坛子里相似的情况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毕竟实践出真知。等你真的用过了再来讨论这方面的内容吧。

最后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说的就是你对广州义务反扒所持的态度。每个人对每件事的看法都有不同。这的确是他自己个人出发点的问题。别人无权左右。但你不能凭自己的片面认识而不负责任的对他们下定义为“基本是一群自大狂”,就单从几个帖子几次对话你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你对他们认识有多少?你见过他们其中多少人?所以就凭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说——你还没有这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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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8:41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觉得是无名兄当初说的话有些偏激了,给人的感觉是否定了广州反扒队。其实应该只是各人的观点角度不同而已,对反扒的方法认识有所不同。大家好好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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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9:11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对反扒支持不鼓励
破茧成蝶是一次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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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9:19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有些激动了。特别是最后一句。大家心平气和地讨论嘛。

我相信反扒队的兄弟大部分是谦虚的,但无名兄也指出了一些现象---这个是我的感觉,纯感觉,说错了先抱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23 20:07: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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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9:38 | 只看该作者

哇,打了好多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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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9:54 | 只看该作者
和谐和谐  俩人都说了些不理智的话 既然是同好  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麽  握手言和吧 谁先放低姿态我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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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0:03 | 只看该作者
多人反扒队伍比单人活动安全得多,气势和力量都占上风,因此对兵刃的需求不是很高,可以理解,我觉得还是携带一些不管制的东西,以防万一,毕竟安全第一。
旺德福与泰瑞宝总是同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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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3 20:1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翁耀佳在2009-7-23 18:29:00的发言:

假如楼主是喜欢当RAMBO一人单挑N人的我无话可说。但希望楼主是对事而非对人,不要拉到广州义务反扒这一层面讨论,我的帖子说的很明白,你说的这种情况跟反扒是扯不上任何关系的,只能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也希望你不要为自己的这种暴力行为冠以“反扒”的美名。

其实各位有志于反扒行动的棍友,要知道小贼是抓不完的,这次搞不定就下次搞咯,有危险的话当然以保全自己为首任。何必跟对方硬碰而使自己有受伤害的危险呢?而且为何他们要强调多人行动,就是要保证行动过程的绝对安全,请注意我从来没说过他们的个人制服技能如何如何的厉害,他们就是知道个人力量有限所以从来都是团体配合的

而有关棍子的问题,也非常欢迎兄弟你在个人反击的实际情况里应用一下,我也不想多说因为坛子里相似的情况也不是一个两个了,毕竟实践出真知。等你真的用过了再来讨论这方面的内容吧。

最后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说的就是你对广州义务反扒所持的态度。每个人对每件事的看法都有不同。这的确是他自己个人出发点的问题。别人无权左右。但你不能凭自己的片面认识而不负责任的对他们下定义为“基本是一群自大狂”,就单从几个帖子几次对话你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你对他们认识有多少?你见过他们其中多少人?所以就凭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说——你还没有这个资格!!!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一人挑N人,谁想挑啊.
明知没有优势,还顶着风头上啊?谁不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

但是现在抢劫的,哪次不是以多欺负少的,我的言论是从个人防范出发,你的是团队制服出发,根本出发点都不同.
你还是没听我讲,只是挑着一挑N或者N挑N来说.
难道有一天你独自行走时,被一群人抢劫时,你就学星爷的<功夫>中那样:
"现在按江湖规矩,单条,谁先出来!"

所以,我的假设情况都是在一对多已发生的情况下,在这情况下,你是如何对付的.
你先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确实是对事不对人,你现在肯定比较冲动,态度与我对立了,所以请你看清我的帖子再说.

我也没说自己的行为是"反扒行动",我承认自己不是救世主,我做不了英雄.
我没有关公的霸气,也没有奥特曼的强壮,我只是个凡人,这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大家玩起EDC工具,都是有冲动性的年轻人.
但是在玩的时候,能否保持一些冷静.

就以BHX1的事情为例.
我说BHX1是根好棍子,你们那里说是硬要说是垃圾,不给我余地.
你也说你们对棍子了解比一般人得很多.
要是BHX1像你们说得那么垃圾,那为什么还有市场.
而当我说你们是"自大狂",你们才说"每个人对每件事的看法都有不同".
这点是我比较不理解的.

至于最后"自大狂"的事,的确,你说我有没有资格,我也不管了.
不过确实是有些人是这样的姿态,所以才让我这么说.
我与你这个团队根本没有关系,我为什么要这样说.
又不是你们竞争对手,我也不是心理变态.

当然,你的团队也许是好人的多,但是你也不能否认有一些人态度确实比较直接,伤人.
这点不能不承认吧.
最后,我也较少与反扒队的人接触,所以我没有很全面了解,那我早下定论.
我在这里说一句"对不起"

不过其实这个特点也许在中国人中普遍存在.
例如一个中国人在外国丢人脸了,国内的人一般会说:"这只是少数现象,我们中国人还是好的"
不会有人说:"对不起,这是我们国内人行为丢人现眼了,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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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3 20:1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移动炸弹在2009-7-23 20:03:00的发言:
多人反扒队伍比单人活动安全得多,气势和力量都占上风,因此对兵刃的需求不是很高,可以理解,我觉得还是携带一些不管制的东西,以防万一,毕竟安全第一。

现在也许反扒老兄还不理解我的意思.

他们的意思是,他们团体行动,对付犯人,空手好点,不伤人,符合法律,可以维护人权也可以制止犯罪.

我的意思是,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单人,遇到数人侵犯,无路可走情况下使用器械来进行"狠毒"的反击,保护自己,这时候不能讲人权,否则伤害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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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20:24 | 只看该作者
无名兄一直都不错  哥们胸襟够敞亮  赞一个   另外一哥们也说一句吧  俩人都是好心帮反扒出谋划策  握手交个朋友     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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