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皮他们的案子办完后我从专案组回到派出所感觉必须要买根甩棍,但建达80的手柄在用力击打的时候感觉虎口震得生痛,而且省厅的店里没有我喜欢的银色甩棍,于是我就在淘宝里找到拉傻傻的店,并定拉根银版的800,感觉不错,开砖十多块没什么事,上班的时候带在身上很方便。上个月7号下午五点正在所里值班,出警的同事连接拉3个警出去还没回,值班室里的外线电话响拉"您好,这里是**派出所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吴大姐认真的记录着,:"好的,我们马上到,你们先稳住他!"挂下电话吴大姐把电话内容给我讲拉一遍我才知道是东门临水花园16栋一楼一对老夫妻打来得电话,他们说自己的儿子由于长期吸毒多次戒毒不成功现在在家里拿刀找父母要钱,还扬言不给钱就砍人,我知道这些吸毒的都是些疯子,马上抓起电台和 老王一起开车飞快的赶到临水花园16栋一楼把车停好。(这时我才发现我们除了电台什么装备都没有带,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全在110出警车上,但出警的同事还在处理那几起扯皮打架的110)就在台阶下遇到报警的老伯。满头白发的老佰拉着我们说:"同志啊,这是我造的孽啊,生这么个畜生,你们把他抓去算了,不然我们一家都活不了啊!""他妈个比,你个老杂种跟谁说老子啊,老子搞烦了,都不活了"正说着一个身高1.75,微胖(刚从戒毒所戒毒出来不久的人都是有一点虚胖,这一家家庭条件还可以他在戒毒所应该吃的不错)面容枯槁的男青年冲拉出来,他一露头看见我和老王掉头就往回跑,我撞开他随手带回来的门和老王一起冲进客厅。这小子一个箭步冲进厨房哗的一下把玻璃拉门关拉起来,我冲到他面前时看见他从里面上拉锁。我和老王就隔着那道玻璃门和他对望着。"你个老杂种,报警让警察来抓老子?都不活拉……!""我们不是来抓你的,是来帮助你的 ,你这样吸下去不但会毁拉你自己,也会毁拉你家人你应该认识得到毒品的危害把门打开,我们谈谈你看我们什么东西都没有带……"我一边说一边盯着他的眼睛,老王在旁边安慰他的家人"都他妈这么说,谁也不管我,老子是废人一个,我戒拉十多次戒不了了 ,我已经死了!你们退后,退后!!不然我放火的!"这男青年嘴唇不住的抖着鼻涕也流拉出来,无光的眼睛盯着我们。突然他打开厨房煤气管道把输气管从煤气炉上拔下来绕在左手上右手从裤子里摸出一个打火机吼到"退后,不然老子把煤气全部点着让这一楼的人跟老子一起死!"我对老王说:"不行, 这样子他要真的放火就麻烦拉,我们把门砸拉把他拖出来?""不行 太冒险,厨房里刀多煤气多地方太小不能抓,把他引出来!""你把煤气关好我们不抓你,你也没有必要这样,走,我们走!"老王和我使个眼色,就慢慢往后退,那小子看见我们退到拉客厅就把管子放拉下来。我们两对老伯使个眼色退到门外,我躲在楼梯拐角的阴影里(阴天,一楼很暗),老王躲在上二楼的楼梯拐角处,我门准备等这小子出来时在外面抓他。当时我们什么装备都没有带,怎么办?正着急突然我想起拉腰带上的800,我赶紧拿出800紧紧握在右手上。过拉5分多种,突然'咣'的一声老伯家的门开拉,伴随着门撞到墙上发出的响声楼道里的感应灯一下亮拉起来,我很清楚的看见那小子右手别在背后,我堵在一楼的门口,老王一脚把门踢回去关好,这小子就夹在我和老王中间相互之间有2米的距离。他鼓着眼睛对我吼到:"不要拦我,让我走,把我逼急拉我要砍人的!"灯光下我看见拉他右手上的菜刀。我把一楼电控门的位置让开,他就挥着刀冲过来嘴里还在说:"别抓我,别抓我….."我看准机会往左一闪身顺势右手从下往上用力撩击带出棍,我的800划出一道白线打在他的菜刀上,咣的一下刀从他手上掉拉下来,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就一脚踹在他胸口上,他被我踹得一转身老王就在他腮帮子上用电台来拉一下,这小子立马就趴拉下去。我收好800和老王一起把头破血流的这个家伙(两斤重的电台砸在腮帮子上搞的)拖拉出去,直到我们把他送进戒毒所他家里人也没有来看他一眼。 现在回想起来,甩棍虽然很好,但是就我在工作中遇到的这两件事来看我认为还是先用喷子把人眼睛迷拉后在实在控制不住别人对你实施暴力的时候再用棍子,这样比较安全,而且可以最大限度避免防卫过当。 附 正当防卫的概念及5 个成立条件及不能按正当防卫处理的情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起因条件,①即必须存在不法侵害。②这里的不法侵害行为不仅包括一般违法行为,也包括犯罪行为,③它必须是现实存在的,,④不法侵害通常是由人所实施的。 (2)时间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3)对象条件,即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4)主观条件,即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为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5)限度条件,即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是,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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