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曾经接触了一些传销或者说是直销的份子,有感于传销这个行业对社会的腐蚀性,写了篇文章《当直销的魔爪伸向大学毕业生》。
国家上千万的传销和直销份子,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预料的。传销和直销的危害不言而喻,很多为直销辩护的人都在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就是直销是有商品在运作的。那就是合法的。粗粗一想,或许是这么一个道理。但是要是你了解了那些所谓的商品比同类的商品的价格高出几十倍的时候。其中的猫腻就耐人寻味了。
今天上班的时候,听到广播里说,开展了打击传销“猎狼”专项行动,抓获了传销份子若干人等。甚觉得欣慰,作为一名市民我觉得这次政府总算为建设南宁的和谐社会出了大力。
那些传销份子其实犹如白蚁一样,在社会阶层从事传销的时候,外表风平浪静,其实里面早就腐朽不已了。等到最后的那一刹那,社会经济结构崩盘瓦解的时候,再去追悔却是徒劳。经济基础是国家的命脉,虚假繁荣,或许在某一个时间段得到快感般的虚荣,一旦想到后果的苦涩,谁愿承担这种已经被无数次证实了的后果?
所以,当看到这则新闻的传销份子特别是直销的狂热者们,应该省悟了。
你们所标榜的“正当直销”其实就是“变相传销”。正如那则QQ新闻里面提到的概念:“传销活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模式,即以“连锁销售”等名义进行的以实物(多为化妆品和服装)为道具的传销活动;另一种是无实物的“纯资本运作”模式。”
传销份子们,回头是岸吧。以你们对传销的那份狂热和投入的心态找份正经的工作是不成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