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今天带棍过车站安检差点棍子就被收了
周末出差过火车站安检行李刚过X光传送带就被警察大叔拦下了,说我带了管制品要开包检查,我才想起来可能怕是带有3刃木的刀和棍棍,要是被收了还可以割爱,就是怕耽误了行程.不情愿开包就看到棍棍和把瑞士军刀(3刃木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到衣服口袋了,窃喜中),
先假作无辜拿瑞士军刀给警察大叔看看,就没有事了,才想走又被问道,带的钢管是什么?一急下回道 "相机单脚架"终蒙混过关.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过个火车站检查回那么严连瑞士军刀都要查,以前带了N次3刃木和棍棍过关都没有事情
总结起来,看来以后各位棍友过安检X光传送带还是把棍子放身是比较好已免不必要的麻烦
或者合理放置(棍/刀体在行李中垂直于地面,X光传送带探头在传送带正上方,棍/刀体的投影就不那么明显了)
昨天下午到宣城讨要一笔拖欠已久的款子,未果,郁闷。乘1154次火车从宣城返回合肥。进宣城火车站安检的时候,顺手把包放到输送带上安检,出事了。出差时顺手放在包里的一根甩棍被人民警察同志视为管制器具,被领导治安办公室接收了教育。本以为教育一下就得了,咱也是不知者不为过啊,只知道刀具是不能携带的,哪想到一根甩棍也属于管制刀具、管制器具的范畴啊。
正在我接收教育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就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小伙子也被带了进来,他也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这个倒霉的小伙子,买了一个山寨的Zippo打火机,当然也就买了一小瓶不知真假的专门用来给山寨打火机加油的煤油(易燃易爆品)。可能是和我一样,第一次被请进国家专政机关,小伙子不知所措。铁路民警一丝不苟的宣布了处罚决定:罚款200元。小伙子吓蒙了,略显生疏和羞涩的向人民警察实施公关:“我没有这么多钱,我给你们买两包烟抽抽,把我放了吧”,我们的人民警察抵挡住了糖衣炮弹,“这样吧,给你从轻处罚,香烟也不要买了,两包香烟也要几十块钱,就罚你五十吧”,小伙子仿佛大赦了一样,很满意国家专政机关对他的宽大处理,迅速的缴纳了罚款。
忙好了一单业务,又把注意力转回我的案子上了。我看了看递给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抱着学习的态度向警察同志请教。
“我这甩棍没有尖、没有刃的,不能算是管制刀具吧”,
“属于管制器具”。
“那管制器具的界定,有没有明确的解释”,
“这个还用解释吗,你看看我们以前处罚的,你又不是第一个”(民警打开了一个铁皮柜,里面有甩棍、双截棍、大号水果刀等)“不要多说了,也给你从轻处罚,罚款五十元”。
“嗨,我这也没有犯罪动机,教育一下就得,我这不认真学习了吗”。
“已经给你从轻处罚了,没有罚款200元就照顾你了”
我多少还是年轻啊,上了点火,斗胆顶撞了一下我们的执法人员,“我们做旅行社的,经常到飞机场送游客,机场安检查到游客带了违禁物品,最多就是危险物品没收,一般的违禁物品,也就是让游客交给我们送机的工作人员,既没有处罚,也没有没收,毕竟没有主观的犯罪动机啊”
“机场是机场,我们只管我们这一块”
呜~~ 1154次列车驶入宣城火车站,咱耗不起这时间,啥也不说了,缴了罚款,收了字据,赶紧的赶火车,“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家等着俺呢。
咱有空了,再来较较真,这事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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