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要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灵山一会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出手时就出手(新棍开光记)

[复制链接]

46

主题

1780

帖子

0

精华

蝙蝠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58
金钱
1210
注册时间
2009-5-25
16#
发表于 2010-3-2 10:13 | 只看该作者
呵,楼主有点意思啊,被抢后还想再抢回来
烈酒青衣长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

主题

1万

帖子

0

精华

正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返现券
0
金币
139
金钱
32
注册时间
2009-9-4
17#
发表于 2010-3-2 10:1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伊得力斯在2010-3-2 10:11:00的发言:
事后打就犯法了

是呀,正当防卫必须是事情正在发生,你这样会出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069

帖子

0

精华

夜魔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97
金钱
9
注册时间
2010-2-24
18#
发表于 2010-3-2 10: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真像个惯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353

帖子

0

精华

业余侠客

Rank: 2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431
注册时间
2010-2-27
19#
发表于 2010-3-2 10:2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解恨,但是,犯法地呀,兄弟.大家还是不要这样暴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3

帖子

0

精华

新手上路

Rank: 1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88
注册时间
2010-2-9
20#
发表于 2010-3-2 10:25 | 只看该作者
打得好,支持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4

主题

8192

帖子

3

精华

资深好基友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返现券
0
金币
15
金钱
350
注册时间
2009-12-24

杂谈建设奖 ☆荣誉会员奖 ☆高级粉丝勋章

21#
发表于 2010-3-2 10:34 | 只看该作者
26GAS呐,这家伙可够沉得,打将上去够他两受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2

主题

3645

帖子

0

精华

绿灯侠

Rank: 5Rank: 5

返现券
0
金币
233
金钱
33
注册时间
2010-2-2
22#
发表于 2010-3-2 10:4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忘记把140拿过来了
用这些钱换来她们的痛苦也是很值
我酷爱划龙舟,胜过巴西人踢足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203

帖子

0

精华

业余侠客

Rank: 2

返现券
0
金币
0
金钱
303
注册时间
2009-3-16
23#
发表于 2010-3-2 11:1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以后要小心,事后打贼,被抓到了JC会找你麻烦的(这世道,黑白颠倒......)
信春哥,拜曾哥,得永生。 春哥近了,你们当悔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24#
发表于 2010-3-2 11:1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zxslovers在2010-3-2 0:32:00的发言:
我关心的是,钱抢回来没...这次出猎都有什么物质收获啊

他要是拿回来就定性为持械抢劫、故意伤害了  ,不拿回来顶多算是故意伤害他人。性质是区别大大地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25#
发表于 2010-3-2 11:1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恶鬼门徒在2010-3-2 1:08:00的发言:
哈哈,低调啊大哥,不知不觉哥们已经和法律相冲突了

很正确啊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26#
发表于 2010-3-2 11:1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bc636在2010-3-2 1:56:00的发言:

大哥,那孙抢你钱耶,这不冲突法律?        法克法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不过我坚决反对仗棍报复,更反对持棍行凶!
 
要是楼主那时用RY更解气!往丫的鼻孔里喷个够!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河蟹国的法律哦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4

主题

3万

帖子

0

精华

一级论坛常客

Rank: 10Rank: 10Rank: 10

返现券
0
金币
555
金钱
1424
注册时间
2009-9-25

荣誉会员奖 ☆武者勋章

27#
发表于 2010-3-2 11: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行动意识很好,但是打击层次观念和意识有待提高。
现实的色会,造就了现实的淫。接受现实,笑看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139

帖子

0

精华

夜魔侠

Rank: 4

返现券
0
金币
75
金钱
8
注册时间
2010-2-5
28#
发表于 2010-3-2 12:45 | 只看该作者
把钱拿回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主题

7240

帖子

0

精华

资深会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返现券
0
金币
3
金钱
448
注册时间
2010-1-23
29#
发表于 2010-3-2 12:5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很强,佩服你的勇气,你的钱呢
健康是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0

主题

4758

帖子

2

精华

闪电侠

Rank: 6Rank: 6

返现券
0
金币
55
金钱
31
注册时间
2009-12-8
30#
发表于 2010-3-2 12:57 | 只看该作者
很有“打闷棍”的潜质。
需要俩小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12-25 23:48 , Processed in 0.242539 second(s), 52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2. Theme By Yeei!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