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3日晚上,和单位的几个同事出去喝酒,凌晨1点左右,去KTV唱歌,歌厅离酒店很近,80米不到,就走过去了,当晚酒喝的不少,我们6个人,其中三男三女,平均每人青啤9瓶左右,出了酒店的门感觉有点发飘,其实我从不去KTV,海滨城市,治安状况不是很好,人口流动比较大,那种场所比较乱,但是扭不过同事的一再邀请,就硬着头皮去了。
还没走到门口,其中一个同事和一个东北人争执起来,具体原因不详,只见此东北人手里拿着个啤酒瓶往地上一摔,拿着半截碎酒瓶冲着我同事就上了,头上挨了一下,立马鲜血就流了下来,把白衬衣都染红了。我这人比较实在,咱也不能在旁边站着看不管不问吧,就上去拉了一把,谁知这个东北人直接就冲我来了,我喝的晕晕呼的,也不管什么了,就和他打了起来,结果脸上被扎了一下,太阳穴上一下,嘴唇上一下,当时感觉不到疼,肾上腺激素分泌估计不少。知道后来缝合的时候都没感觉到疼。直接就和丫拼了,被我一脚踹在地上,然后就冲着他的头一阵狂踩,忽然发现自己的右手腕部流血了,一条半月形的口子,一个白色的东西露了出来。当时就想坏了,筋断了,然后就停住了手,那小子直接从地上爬起来跑了。
然后报警,去医院,面部被毁容,三个口子缝了18针,右手腕部肌腱断了,里里外外缝了三层,手术费都花了我3k多,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七千多的费用,医保也不给报,商业保险报了3k多的住院费。
后来有同事来问我什么原因打起来了,听说之后都说我傻,本来不关你事,充什么大头,这下好了,又受罪又花钱的。想想真的不应该。
所以我出院不久就从尖兵那边买了个RY喷雾,出门都随身携带。奉劝坛子里的兄弟们,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能忍就忍,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别人动武,不值得。
今天已经三个月了,凶手虽被网上通缉,伤情鉴定的是轻伤,被抓着就是几年的有期徒刑。对谁都不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4 22:50:4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