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夸张的文学描述都验证了某些不争的事实。
今天我在近10年私企职业生涯的一次危机前胜负各半。
像往常一样,上班后的头件事就是收发一下前日18点后的邮件。接着登录QQ上论坛,小筑我负责的版块浏览回复完毕后发现杂谈依然未能登录,向游侠及群询问未果。接着意犹未尽的开始了例行的下属询问,结果被告知周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副总协同几个空降的副部长还有培训讲师决定了历经1个月入职培训大学毕业生的去留。盛怒之下向主管工资考勤的主管安排,本月工资如果有这些被录用人员的名单我将不予签字。言下之意我怒了!我这个人平时不太喜欢揽事儿。但部门内部的所有业务流程改革,每个员工的工资收入增长,部门业务问题点的改善等等的一桩桩一件件哪个不是我一下键盘一下鼠标的敲击,一夜一夜的老谋深算,一包一包的低端香烟熬出来的。之前空降过来两个年薪7万的副部长我也没说什么,因为老总一直在公开私下的不断重复他们是我的下属,得服从领导。实话说,我也就听听。真要让我管,懒!我一向认为我的职责就是完成公司业绩贡献的同时平衡公司与下属之间的关系,在这诸多矛盾之中平衡关系做到既完成公司指标又提升下属收入。不客气的讲,我做的还行。部门这么多年始终盈利,下属从最低几百块起步到现在每月平均工资3000以上,上万的大有人在。一不愧对于公司多年的栽培,二不昧心于下属始终的爱戴!威信在公司来讲可在任何人之上,干过一年以上的员工哪个不愿意往我这里钻。也许正是因为这些。主管我们这块儿业务的副总,我相识15年的师兄。说到这里介绍一下,我俩从前在国有企业是师兄弟,他是子承父业,我是学校毕业兼子承父业。我是出了名的不服管教,但业务顶尖,一度被老家伙排挤最终走向社会。他是所有人眼里的老实人,业务也算一流,吃苦耐劳熬到了下岗买断。后我也是受他的召唤来的现在的公司,一晃10年有余。当年血气方刚的小伙儿也成了中年男人。变化是有的。在老总眼里我的特长是威信是管理理念及改革能力,可以自主完成,不需要秘书,当然专业技能全国行业内咱也是拿过第一名的,不夸张的说,三十几个省份代理店中我是有些名气的。他呢,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老总的观点及认知他是100%的贯彻实施,甚至可以忽略下属的利益,还有老好人的名声。我的弱点就是他的优点,他的优点就是我的缺点。这个其实是我俩合作多年的根本。老总最为明白。但这两年,我懒了许多抱怨也多了些。有些事情不大管了。和他的矛盾也多了,所以他有些事情经常会绕过我直接去办,其实办好了我省心省力不会说什么。但总归有办砸的捅娄子的,这时候他躲开,我收尾是必须的。他的手机30%的时间是没人接的状态。这个也不全怪他,我在其他人眼里精明强悍,眼里不揉沙子,有困难需要钻空子当然找他。找的人多了也就疲了。所以造就了我在老总眼里最大的一个优点,不同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优点,什么时候有什么急事都能找到我。悲剧......
话说今天刚刚怒罢,电话响起一看是他,本就没有好气,基本没有仔细聆听就说自己有事等会儿在去。后去副总办公室结果扑空,电话询问告知是在老总办公室见。一进去就感觉,有事!结果是师兄想调我的两个负责现场支援的大区科长回公司搞管理。其实方向是对的,回来无非也是解我的燃眉之急。但不成熟的我还是找到了反驳的理由。首先阐明部门大的问题在于现场,抽调他们回来后务必造成现场真空,另回公司务必减少他们的收入(没提成了),再有只有想法没有任何改革方案及给他们制定岗位职责,试问在现场6、7年野惯了的人员怎能胜任。随后不肖短时间争论,我就爆发了,再次提出卸任专心搞技术研发及培训兼任网络管理的想法。老总一看我急了开始和稀泥。我没说什么,只是在午餐时未去参加,有两层意思一方面给他俩留点时间沟通对于我态度的应对,另一方面告诉他们有本事自己搞,我可以让路。想来下午免不了再找我。结果在午餐后不多会儿,老总又单独找我开始了冗长的聊天。其实共事多年不用他说我也知道结果了。只是把利害关系阐明,老总也很识趣一再声明大的部门变革必须我来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流程,老总也知道我的弱点,从私人感情方面一再出招,最终我屈服了,详述了如果非要这样调整的应对方案及发展规划。老总也不知是真是假的连连赞许。无奈下,想着,忍了吧,毕竟只是个人力量,总不至于真拉一票人背叛吧。但终究不甘,于是提出一个要求。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护短,这个公司是公认的。我的要求其实说白了就是个钱字,配备50台笔记本电脑和50套无线网卡给下属,已便本部门的及时性资料互传。初始预算30万,后每年6万。出乎意料,老总竟然未加思索的应承了。也罢也罢,一方面对我下一步管理有益,另一方面也完成了我承诺下属在12年之前至少B级以上人员配电脑的承诺,当然额外的是追加了移动网卡的年费!
工作还得继续,生活也还得继续。写这些一是发泄,二是提醒棍友。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可以N多,但如果用不同以往的心态来面对也许会有别样的收获。
接受不代表屈服,时常站在“敌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也许是另一片天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6 10:06: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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