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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颜康”会员的投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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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本次事件的投票帖已经得出结果

本次总体统计,认为不需要管的人数多于支持对其封ID的人数,但支持对其作出处罚的人数(封ID+封IP+禁言一个月票数总数)总体大于认为不需要管的人数。因此最后决定折中选择相对较低的惩罚——禁言一个月

(另:本次投票选项设置稍有不合理,因此下次请根据全民表决规则交由管理层进行投票设置,而不是由坛友自行发起) 

以下是作为管理员,对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

1、本论坛绝对不排斥新人,相反十分欢迎新人加入,随便任何人只要发一新手报到帖,即可得到大家的一致欢迎。

2、完颜康确实有违反论坛规则之处,例如大量挖坟、大量发一句话帖子混分等等,同样的情形其他新手也有过,但这并不是引起众怒的原因。

3、完颜康引起众怒的原因,是违反规则后的态度问题。违反规则后,影响了坛友们的浏览,坛友们略有微词,因此有坛友对其进行提醒、兼有部分坛友调侃了几句(从原帖可以看出大家均无恶意)。但完颜康并未虚心承认错误,而是发出多个帖子反过来指责坛友们心胸狭窄、排斥新人,兼对调侃的坛友反唇相讥,因此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4、尽管后来并未再出现违反版规的情形,但完颜康并未真心承认错误与坛友们达成和解。在过后发的帖子中,发出了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对老坛友的见解进行批判,给人予“不懂装懂”的印象,再次导致坛友们不满。也就导致了今天的事件。


总的来说,完颜康的行为也许罪不至封,我们并不愿意因此而处罚任何一位坛友。但若一位坛友引起了多人不满,破坏了论坛友好和平的氛围,坛友们也有进行投票表决的权利。不过,尽管这是坛友们的决定,但我们仍然希望这次的事件不要再度发生。

完颜康如果在禁言期间重新注册ID来访问,只要改头换面、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规则、友好和大家交流的话,我们也会像欢迎其他新手一样欢迎你。有部分老坛友其实也曾经和你一样,违反规则被人指责,当时心有不服,但在一阵子的交流以后,现在已经成为了论坛不可缺少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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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0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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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31 | 只看该作者
哦,这么回事,我还以为封ID了,原来是封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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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34 | 只看该作者
可能是个小孩,呵呵,1个月太久了,先封一个星期吧,以观后效好了
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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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38 | 只看该作者

换个新马甲一个平和的心态重新开始吧。还是我以前说的那句老话。不发帖送棍子吧 就没有怎么些事了。帖子是慢慢发的。合计急于一时呢。想要就买一个真的不贵
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 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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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43 | 只看该作者
希望那小朋友能用这一个月时间静思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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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0:4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会换新马甲进来的,大丈夫哪有更名改姓的道理,更不会换个马甲来攻击别人,我只当面迎敌,从不背后捅刀
[color=red][b]被封原因:[/b][/color][url]http://www.shuaigun.net/dispbbs.asp?boardid=9&id=62047[/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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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01 | 只看该作者
披上马甲又是一条好汉。。。
你喜欢某件东西,奢侈品也好古董也罢,你热衷于研究它,精神上得到了满足。也因为了解它的历史而尊敬它,在行为上开始约束自己,让自己更有修养,更能配得上自己热爱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人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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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03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反省吧!
你的爱情在走音 变成另一个旋律 我还在执迷拼了命去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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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0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没什么1个月 很快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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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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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25 | 只看该作者
相对这次投票的事发表一点意见,既然制定了投票的规则,就应该按照规则办。就算规则不合理也要执行,要做的是下次制定更合理的规则,而不是管理者对规则作出解释后作出决定。个人意见,无恶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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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1:28 | 只看该作者
 看着孩子的发言就知道很不成熟。给一些教训估计能成熟点吧。
版主注:请勿用刀刀做签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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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01:3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zgyak47在2011-8-9 1:25:00的发言:
相对这次投票的事发表一点意见,既然制定了投票的规则,就应该按照规则办。就算规则不合理也要执行,要做的是下次制定更合理的规则,而不是管理者对规则作出解释后作出决定。个人意见,无恶意,呵呵。


本坛设定这个投票权本就是为了顺应民意,所以更应该遵从的是民意本身。实际情况是支持惩罚的人数大于不支持惩罚的人数,因此实行相对较低的惩罚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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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02:1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月呢,还是换个ID吧。我承认那个穆念慈是我,注册了上来调侃一下,也只发了一句话而已,就再也没上了。估计就是为了换棍疯狂灌水挖坟吧。灌水是升不了级的,因为这个坛子的升级制度不一样。
挖坟是任何一个论坛都禁止的,有那么多人劝阻,到现在才处理已经算很不错了。在别的论坛直接就被封了。咱们论坛其实环境是很轻松的。
让他去趟轻兵器论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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