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棍友都知道,我阿华是江西人,我所在的县90年代的时候我们这里出个闻名江西省的李小毛流氓团伙,团伙成员有100多号人,93年被铲除后,团伙老大和成员枪毙了好几个,说正题吧,我隔壁有一乡,乡里有一小混混叫阿三,刚开始在乡里有点势力,重义气,开赌场,放高利贷挣到钱后2002年就带领好多小弟们就逐步往县城发展,当时,我们县城也盘踞了好多当地的混混,自然容不下他,和他打了好几次,县城的都没占到便宜,就这样,阿三也在县城风光了好几年,手下的人有几十人,06年夏的一个晚上,阿三带着女友和2个小弟去吃宵夜,被3人持砍刀伏击,当时阿三和2个小弟身上没带武器,此时,阿三知道他们不是简单的砍人这么简单,是要命来的,慌不择路中,阿三从我们这里的2桥跳下逃跑,掉到河里,3个杀手接着也跳下,在河里将他乱刀砍死,杀人的3个人后来都没判死刑,只因家里势力大,这个还是不要说了吧,说说我对此事件的看法吧;第一;要是阿三随身有刀等家伙的话,可能也还不会死吧,最起码可以拼死一搏,死也可以拉个垫背的,第二;杀手是冲阿三来的,放开他的2个小弟不管,接着跳下10几米高的大桥,可见是准备下杀手的,不然不会跟着跳桥,第三;我认为,在被杀和被逼杀人两者选一的话,我认为选后者是正确的,第四;出来混,小折一定要随身带一把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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