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元芳在2012-11-20 17:55:00的发言:
现在看来,你们还没有走法律程序,也就是说,目前还在谈判阶段。
如果真要是谈崩了,对方也会一样去上网找你的纰漏。
从你最近在各个论坛和视频网站上的所上传的东西,顺着这条线查到杂谈应该是很容易的吧。
好了,我先随便说出几条你自己的发帖或留言。除了这次颇有争议的是阻碍执法还是正当防卫的事情以外。
你干过的事情还有:
1,监守自盗,身为快递员窃取快件,有Y的棍子,zippo。你承认吧。
2,侵犯他人隐私,把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展露无遗。
3,有自虐倾向,这虽然是属于个人兴趣,但是也不排除别人对你有脑子短路崇尚暴力的观点吧。
4,私自持有或买卖警佣器械。具体为黑皮,蓝盾,栲子。
5,经常携带管制刀具外出。
6,违规钓鱼和故意伤害公园管理员。
7,虐待小动物。
以上这几点,配上你那很帅呆的发型,你想装萌装无辜可能么?
其余的杂谈会员你们也不用着急替死神骂我,试问一下你们有没有在杂谈上展示过在天朝属于灰色的东西?
有没有发表过不利于和谐的言论?还有如果你们身边有干过上面我列举这些的这种人,并且他的对方是警察和ZF基层
单位,你们还会像现在这样口无遮拦的满嘴跑火车么?不要以为在网上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说出话来而不负任何责任!
天朝有风险,这句话都认同吧,认同就行,有些事,说小就小没人会理你,有些事,运气不好下个牦片不照样拘留么?
说句难听的,这叫自作孽,更可悲的,还不知道吃一堑长一智。
说的好 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