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ORIN 发表于 2015-8-20 06:42

其实要客观的看待了,不能随意判断好坏。

李华 发表于 2015-8-20 06:46

@隔壁老胡

李华 发表于 2015-8-20 06:53

袭警直接毙了,管他网上喊不喊冤。还有,能直接出台暴力抗法罪,不要再以“妨害公务罪”罚个款拘留15天了事。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打一个巴掌也算)判有期徒刑6个月,严重的判1年。使用非管制器械的(路边捡的砖头也算),判一年以上三年一下有期徒刑。使用管制器械、枪支、爆炸物、剧毒等危险品而被依法开枪击伤却未死的,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外,该法律与相关管制器械、枪支、爆炸物等危险品的法律法规一同执行,两罪并罚。这样的强制性手段才能有效地遏制暴力抗法、袭警

李华 发表于 2015-8-20 07:00

例如某某女士醉驾,被交警叫下车后打了交警一巴掌,那么就判个6个月,再加上醉驾,判个1年给她。有例如警察出警后,犯罪嫌疑人从路边见了一块砖头,或者是小折刀、甩棍的非管制器械,警察允许依法开枪击毙嫌犯。击伤后抢救过来没死的,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例如某某使用枪支与警察对抗的,被依法开枪击伤抢救过来没死的,判有期徒刑7年,再加上非法持枪罪(好像也是7年来着)两罪并罚。

麦田奇迹 发表于 2015-8-20 07:24

乱!太乱!

Shaw·Eagle 发表于 2015-8-20 07:27

在键盘侠笔下,公务员每个月工资只能有1000元,小贩都善良,城管都该死

don2317 发表于 2015-8-20 07:33

其实都是瞎起哄的。。。

实语 发表于 2015-8-20 07:41

说得确实有道理。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不可能没有错误和缺陷。至少我们现在没象朝鲜和非洲一样,没象XX大革命时期一样,没有上山下乡啥的,能吃饱穿暖,过得不错,确实应该感恩。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5-8-20 07:54

我想,楼主一定是生活在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大城市吧。我建议你去经济欠发达地区看看,比如说,东北的三四线城市或者陕甘宁的小县城……党曾经教育过我们,木有调查研究就木有发言权,我没是有调查过的,所以,我只是提个建议而已,而已而已

华南城囍 发表于 2015-8-20 08:11

身在中国,我对这些事情也很无奈。

萧遥 发表于 2015-8-20 08:13

你们觉得是政 府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问题?

黑白灰 发表于 2015-8-20 08:17

怎么说呢,jc给广大群众留下的印象是负面的。这和最近的仇富一个道理。一部分基层警察的蛮横和不良作风影响了整个队伍。另外不是jc使用暴力,而是jc执法普遍太手软。要是当年严打的那个状态,谁敢和jc硬气。当jc执法变成了能周旋能反抗。那jc的执法形象就更别想保证了

中国龙 发表于 2015-8-20 08:31

文明讨论.....赞同

shiyanlv 发表于 2015-8-20 08:40

楼主看开点,我所住小区里打算把那块电动车自行车停车棚改成机动车停车位,好多增加些停车位置,为这事业主大会讨论了两个多月,业主两方都有自己合理合法的观点,虽然最后结果还没有出来,但这个给所有业主充分发表各自看法的环境倒是挺好,至少双方都知道了对方的需求,在以后小区里停车问题上机动车和小区里不少的电动车自行车也会更多互相体谅。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个人看法是比较主观的事情,因个人种种因素看法也会因人而异,人越多,看法也就越多,有赞同的既有不赞同的,不同的是这几年移动网络越来越普及应用越来越广,以往听到看到的主要从广播电视报纸采访来的群众看法普遍是赞扬声,而现在听到看到的通过个人发表在互联网上的除了赞扬声外还有本来就一直存在的批评声或质疑声,只是这些声音以往没有现在的途径听到看到,造成给人感觉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对于那些睁着眼说瞎话的,何必去在意。楼主提的问题太大,才疏学浅回答不了,单独的某件事只有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吧,至于违法犯罪的人和事,相信不会逃过法网。借用克强总理说的: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贴一张对于袭警的相关法律,两张警察的发言,看不清可点击图片放大。



xpsfjie 发表于 2015-8-20 09:04

一个问题一百个人九十种说法。我认识的一个警察和一个交警都蛮有钱的,房子也有几套。这就使我认为:JC很贪。也有可能别人认识的JC很清廉,他的观点就又不一样了。

其实这个社会很多事早就已经发生了,只不过因为网络发达了,曝光了很多事给我们网民知道而已。放在多年前我们的信息渠道也就是新闻联播和报纸,冯仑说过想要了解真实的社会情况不如看看地摊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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