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_jianh 发表于 2010-5-26 13:38

打工仔遇抢劫用管制刀具刺死劫匪 被定正当防卫(转贴)

<br><font face="宋体 "><font style="FONT-SIZE: 14px">黄某是广东东莞市一家五金厂的员工,每个月的收入是1500元。2009年10月10日晚上10点钟,身上带有3000多元的黄某在路上遭遇三名劫匪,劫匪抢走了黄某的手机并搜身,不停地用砍刀的刀背在黄某身上敲打。黄某抽出随身带的防身<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8%B0%CA%D7">匕首</span>拼命反抗,刺中了两名歹徒,其中一人死亡。检察院审查认为,黄某的举动虽然造成一死一伤,但仍然属于正当防卫…&nbsp; </font></font>
<br><font face="Verdana">http://news.sohu.com/20100526/n272345307.shtml</font>

A5A6 发表于 2010-5-26 13:45

这就对了,如果这也算有罪,中国没救了

fu33 发表于 2010-5-26 13:45

&nbsp;只要是在进行中进行的就可以了

豫皇 发表于 2010-5-26 13:49

&nbsp;江湖险恶 防身的东西是必须有的

70 发表于 2010-5-26 14:18

一个幸运儿,我是这么认为的

曹先生 发表于 2010-5-26 14:2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豫皇</i>在2010-5-26 13:49:00的发言:</b><br/>&nbsp;江湖险恶 防身的东西是必须有的<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1.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 </div>
<br>&nbsp;&nbsp;&nbsp; 那是必须的..随身EDC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0-5-26 14:30

<br>算是好运的了,之前的案例中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很操蛋

hnxczl 发表于 2010-5-26 14:38

真的很幸运,反抗的过程中没有受伤,也没被判防卫过当。

zinedineant 发表于 2010-5-26 14:39

以下是引用①意孤行在2010-5-26 14:18:00的发言:
       
        一个幸运儿,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也这麽认为,看过一些相识案例,多是判的防卫过当,赔偿,还有判缓的

核潜艇 发表于 2010-5-26 14:5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10-5-26 14:30:00的发言:</b><br/>
<br>...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div>
<br>MLGB

苍狼 发表于 2010-5-26 14:59

带匕首。。。这个太夸张了点吧,地铁什么都不好过啊

尚帝 发表于 2010-5-26 15:12

自卫有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该滴

低调人生 发表于 2010-5-26 15:15

我也是个土生土长的东莞人,要知道我们东莞可谓是全国第一乱的城市,我们这可不是一般的乱,打劫勒索的事情常有,我很理解那小伙子带匕首防身,就连我这个学生上学都要把GAS喷雾和蓝盾带在身上,可悲

smx3ng885 发表于 2010-5-26 16:10

<br>允许带把折刀就不错了

燚娃娃 发表于 2010-5-26 16:12

如果这个也不是正当防卫,那中国真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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