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遇抢劫用管制刀具刺死劫匪 被定正当防卫(转贴)
<br><font face="宋体 "><font style="FONT-SIZE: 14px">黄某是广东东莞市一家五金厂的员工,每个月的收入是1500元。2009年10月10日晚上10点钟,身上带有3000多元的黄某在路上遭遇三名劫匪,劫匪抢走了黄某的手机并搜身,不停地用砍刀的刀背在黄某身上敲打。黄某抽出随身带的防身<span class="t_tag" onclick="tagshow(event)" href="tag.php?name=%D8%B0%CA%D7">匕首</span>拼命反抗,刺中了两名歹徒,其中一人死亡。检察院审查认为,黄某的举动虽然造成一死一伤,但仍然属于正当防卫… </font></font><br><font face="Verdana">http://news.sohu.com/20100526/n272345307.shtml</font> 这就对了,如果这也算有罪,中国没救了 只要是在进行中进行的就可以了 江湖险恶 防身的东西是必须有的 一个幸运儿,我是这么认为的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豫皇</i>在2010-5-26 13:49:00的发言:</b><br/> 江湖险恶 防身的东西是必须有的<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1.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 </div>
<br> 那是必须的..随身EDC <br>算是好运的了,之前的案例中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很操蛋 真的很幸运,反抗的过程中没有受伤,也没被判防卫过当。 以下是引用①意孤行在2010-5-26 14:18:00的发言:
一个幸运儿,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也这麽认为,看过一些相识案例,多是判的防卫过当,赔偿,还有判缓的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10-5-26 14:30:00的发言:</b><br/>
<br>...必须要是从对手手中抢过来、或是在附近捡的刀具才算是正当防卫...</div>
<br>MLGB 带匕首。。。这个太夸张了点吧,地铁什么都不好过啊 自卫有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应该滴 我也是个土生土长的东莞人,要知道我们东莞可谓是全国第一乱的城市,我们这可不是一般的乱,打劫勒索的事情常有,我很理解那小伙子带匕首防身,就连我这个学生上学都要把GAS喷雾和蓝盾带在身上,可悲 <br>允许带把折刀就不错了 如果这个也不是正当防卫,那中国真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