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桥
发表于 2012-1-9 10:03
带着女朋友的找机会让女朋友先走人,自己干完脱身很简单。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2-1-9 10:0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u33</i>在2012-1-9 9:51:00的发言:</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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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天朝 大多数jc都是和稀泥 顺便捞一把 尤其是所谓的派出所jc </div>
<br>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br>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
fu33
发表于 2012-1-9 10:1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迷路的乌鸦</i>在2012-1-9 10:08:00的发言:</b><br/>
<br>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br>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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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但是我长这么大 所见所闻所接触的 那些个 还真没有迹象表明 有像你这种想法的 规定 规矩 都是留给守规矩的人的 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9 12:13:29编辑过]
fu33
发表于 2012-1-9 10:1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桥</i>在2012-1-9 10:03:00的发言:</b><br/>带着女朋友的找机会让女朋友先走人,自己干完脱身很简单。 </div>
<br>这个 应该算是 当朝的上策一类 呵呵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2-1-9 10:1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u33</i>在2012-1-9 10:11:00的发言:</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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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但是我长这么大 所见所闻所接触的 那些个 还真没有像你这种想法的 呵呵 </div>
<br>要是真如你所见所闻的,派出所的JC人人都至少开奔驰宝马以上的车子了,哪个所每天不调解个四五起啊,每个都能捞到一把早就发财了,社会没你想的那么黑暗的,呵呵
SuperWolf
发表于 2012-1-9 10:32
还是老大经验老到,用喷子喷了就跑是个好主意!
caib
发表于 2012-1-9 10:50
真是和谐社会呀。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2-1-9 10:51
打过就跑才是王道
shuaigun777
发表于 2012-1-9 11:10
<br>这个怎么说呢,有时间陪着耗的话,那就抓住对方先动手这一点,请律师,在派出所不松口,民事诉讼
pass777
发表于 2012-1-9 12:03
<br>GCD说是没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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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1-9 12:1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u33</i>在2012-1-9 9:50:00的发言:</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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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那还不如私下里照顾他一下<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1.gif" align="middle" border="0" /></div>
<br>这么整需要冒多大风险考虑到了吗?
fu33
发表于 2012-1-9 12:1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迷路的乌鸦</i>在2012-1-9 10:14:00的发言:</b><br/>
<br>要是真如你所见所闻的,派出所的JC人人都至少开奔驰宝马以上的车子了,哪个所每天不调解个四五起啊,每个都能捞到一把早就发财了,社会没你想的那么黑暗的,呵呵</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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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黑暗与否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兄弟们都知道你是个好人 但并不代表你的同僚们都能像你一样 如果能有一半的话 那就是万民之福了 另外 那种机会并不是时时都有的 根据级别层次的不同 意识形态也会有不同 即便是有或者有能力奔驰、宝马 如果不是智商达到极限 的话也不会有人开出去招摇的 毕竟出头的椽子最后大多是没什么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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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此外 我对社会不存在什么想象 有的只是感受
往事冰封
发表于 2012-1-9 12:43
天朝病根了就是很操蛋的,办完事就闪人是最正确的
皎洁玄月
发表于 2012-1-9 12:56
要是我就不签字 我就喜欢跟他耗 在NB不就是在里面住几天吗
丶凡
发表于 2012-1-9 12:57
打完就跑 学习了 也学习了处理后事的方法 没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