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6446
发表于 2012-1-9 22:34
天朝的法律有时候很让人蛋疼。
fu33
发表于 2012-1-9 22:5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衲法号乱来</i>在2012-1-9 22:07:00的发言:</b><br/>
<br><font color="#008000" size="5">有一句话不是说了嘛 把所有的档员拉出去都枪毙 有怨死的 要是隔一个毙一个 绝对有落单的</font></div>
<br>
<br>八九不离十 呵呵
fu33
发表于 2012-1-9 23: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杨万里</i>在2012-1-9 20:25:00的发言:</b><br/>拘留公安局要负担伙食费 和一定的经费开资 所以一般不是行为恶劣的情况下都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骂你你走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和他打也可以 最后就是楼主的后果 忍让三分 或者喷完就跑 </div>
<br>好像是 拘留没有白拘留的 比住店不省钱
<br>
sdkingqing
发表于 2012-1-9 23:49
英雄,验的什么伤啊,我与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都会故意在头上挨一下轻的,警察一来就喊头晕,头晕这事,到哪里都查不出来的,光付检查费就付草鸡对方,当然了,私下和警察也要沟通好的,好在我们这里小地方,穿身黑皮的那些家伙我就是不认识也混个脸熟。基本都没什么事的
GAS棍客
发表于 2012-1-10 02:39
帮顶!!!!
harry83
发表于 2012-1-10 07:40
<br>貌似要在对方围殴的快致死的时候还手才算自卫
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1-10 09:0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阿东0460</i>在2012-1-9 22:23:00的发言:</b><br/>
<br>兄弟大概还不知道拘留要交钱的吧 想白吃白住门都没有<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1.gif" align="middle" border="0" /></div>
<br>不是拘留要交钱吧?而是伙食费要交钱的。
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1-10 09:1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衲法号乱来</i>在2012-1-9 22:07:00的发言:</b><br/>
<br><font color="#008000" size="5">有一句话不是说了嘛 把所有的档员拉出去都枪毙 有怨死的 要是隔一个毙一个 绝对有落单的</font></div>
<br>后半段正确,但是前半段好像把对象给弄错了
cq1516
发表于 2012-1-10 10:33
带套不算打架。。。打了就跑。。。。。拦的也打翻。。。
gaowei05
发表于 2012-1-10 10:3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迷路的乌鸦</i>在2012-1-9 10:08:00的发言:</b><br/>
<br>我想上海JC还没穷到为了一包烟一点饮料就帮着哪家说话的地步
<br>要不是公安部为了河蟹明确要求这类纠纷首先调解,尽量不拘留人,绝大多数派出所JC更愿意按规定直接拘留双方,简单省事,调解才是费力不讨好的活路,呵呵</div>
<br>要是真的认定的斗殴,有一方能和JC说上话也就不好拘了,只能帮着吓唬对方破财免灾。如果对方不同意出钱,坚持拘留,而另一方有人肯定不想拘留,那对方话语权是不是就多点,也不用怕JC吓唬?
<br>
<br>另外还得请教乌鸦,双方打架有一方先动手被摁住,另一方还击争脱后拿出甩棍威慑住了对方,并没有进行击打,双方打驾终止,还击的一方会怎么认定,会不会因为持械加重处罚?
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1-10 12:23
很多时候是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很难把握。
大德若谷
发表于 2012-1-13 14:09
<br>我打了人脸一拳,回头我还可以告他用脸打了我的手。
<br>---可以这样理解吧
我等你
发表于 2012-1-13 14:25
打架一般都不叫警察,也不让对方叫警察~打完就手工走人。
xpsfjie
发表于 2012-1-13 14:37
<br>社会逼百姓做顺民
nnav
发表于 2012-1-28 20:34
学习了,以后也要打了就跑,不能原地傻傻等jc来处理或等对方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