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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帮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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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0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帮骑兵评个理,我仗势欺人了吗?
很多熟悉小弟的朋友都知道,小弟是个小小的商人,做些生意,平时虽说喜欢些刀枪棍棒,但平素还是习惯夹着尾巴做人,毕竟做生意的要和气生财,一般吃点小亏也不会太计较。可是昨天的事情确实把我气到了,到现在还睡不着,大家帮我评评理,我有没有错!
小弟的太太喜欢珠宝,小弟顺应太太爱好,给太太开了家不算太大的珠宝店,虽说不是很有名气,但货物倒也货真价实。利润是有,但是绝无假货!绝不虚报珠宝品级和以次充好。价位也算是中等偏上。比小店要高出不少,但比起那些豪华的珠宝城之类还是便宜不少的。
事情发生在今天中午,11点左右。太太和友人出去逛街了,我在店里喝茶,顺便设计我店的第一款自主设计的婚戒指(呵呵,想要打出点名堂就要有点独特的东西)。这时店里只有值班经理和3个营业员在。应该在11点10分左右的样子,店里来了一男一女2个顾客,先和营业员说了几句,(我在后面办公室,没有留意)。过了会就听见比较大的声音,我以为是营业员的服务有什么问题,正想出去,值班经理就进来说,这两个客人9月份在店里买了了款钻戒,13分的,当时给他们的价格是3180元,不知他们从哪里看到说有一样大的戒指才卖2800元,于是说来要来讨个说法。(各位朋友,我把价位已经全写出来了。大家可以看看我有没有太黑!)我问值班经理,他们把发票和鉴定书都带来了吗?值班经理说都带来了,我想了想就说,既然顾客不满意,嫌贵也好,其他原因也好,毕竟老百姓挣点钱不容易,要是他们能买到便宜满意的也行啊,咱们和气生财。就按店里的退货规定办,扣除20元首饰清洗费,(因为首饰已经佩戴过,必须要从新清洗抛光,否则没法卖)如果没有损坏首饰就可以给他们退货。值班经理出去处理,不一会又回来了。说对方不同意,不但要求我们无偿退货,还要赔偿他们误工费、情感补偿费和车费等500元。否则就不答应。不满各位朋友,这个还是我首次碰到这样的顾客,大家评评理,就因为他觉得东西贵了,(我们是明码标价,货物绝对没问题,不是假货之类!大家也可以去寻寻价,VVS的13分钻戒我贵不贵!)我就要无偿退货,还要赔偿什么损失?天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我觉得这2个人不像是讲道理的人,但本着不想惹事的心态我对值班经理说,告诉顾客,最多不收他清洗费了,全额推给他。就当我倒霉了,但什么补偿费没有任何商量。等了会值班经理又进来了。说那两个人不同意,坚持要补偿费,不给就不肯走,那男的还拉了把椅子(柜台外摆放的供客人挑选珠宝时左的圆型升降椅)堵住了店门口。我一看这也不是事啊,只好自己出来和他们谈。没想到他们更加嚣张,大呼小叫的喊我们是黑店,坑人的血汗钱之类的,要是不赔偿,就要砸了我们这个黑店之列的!(这时外面已经有不少人在围观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只好叫值班经理报警,值班经理拿起电话刚要打,那男的直接抄起椅子一下砸到了电话上,电话机在玻璃柜台上,连电话带柜台都砸坏了。值班经理手上也被带下了一块皮!血一下就下来了!那男的还叫嚣,什么今天不给他们赔钱,都别想出去之类的。并且又去旁边拎另外的椅子。我实在是气不过了,(要知道,柜台里都是首饰,砸坏了要损失多少?)身边正好装着游侠那来的炎龙,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他跟前,直接在他脖子上来了下,当时真的是在火头上,一直按倒在地上才住手。这时那女的就和杀猪似的狂喊,说杀人了之类的。我的店员趁机报了警!等警察来了,查看了店里的监控后把我和值班经理加上那两个人都带到了派出所。
说句老实话,我是做生意的,多多少少都还有些背景。我刚到派出所,家里的长辈就找了个公安厅的朋友来了。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派出所得出的结论是,对方属寻衅滋事,并打上我的店员在先(值班经理的手上有一大块伤口)属于破坏社会治安,按治安条例,处治安拘留7天,并在我店估价完损失后,进行赔偿(后来算了下,连柜台等损失了2000多损失不大)而我,“非法”持有警械,有故意伤人的嫌疑。要求我提供警械的来源并处罚金1000元。后来,在公安厅朋友证明并由我提供证件确定我具备“合法”使用警械资格的情况下。撤销了对我的处罚。
要是事情就这样结束,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下午3点多,也就是我从派出所回来不到1小时后发生的事情叫我怒火中烧!
下午3点多,那女的(和男的是夫妻关系)带着那男的的家人,一群人7-8个吧,有老头老太太,拉了张白色条幅又到我店里来了,条幅上写着“黑心店主仗势欺人,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并不断向路人哭诉,说店主打伤了他们家人,还仗势欺人让警察把他们家人抓走了,引发不少群众对我们店的声讨,而这时,店里被砸坏的柜台还在原处~~~~~。于是我又报警,闹剧一直到下午6点多才结束!!!
后面几天估计还不会清闲~~
各位兄弟,给骑兵评个理!我有仗势欺人吗?我这叫仗势欺人吗?
要是我这也叫仗势欺人,那我就欺了!!!!!!!!!!!!!!!
上帝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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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16:5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就是无赖一个,不用管他们,报警,让法律严惩他们!!!清者自清,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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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00:56 来自手机版论坛 | 只看该作者
好久的帖子了,最终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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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6: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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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6:15 | 只看该作者
96号 发表于 2009-10-20 08:10
LZ的脾气我很欣赏,那些人太无理取闹了我觉得。。。还有点疑问,为什么LZ有“合法”使用警械资格

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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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21:39 | 只看该作者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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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交朋友,快乐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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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20:1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有钱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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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5:2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1:00:00的发言:

最后发句感慨,当年不该回国了~~~~~
在国外,这样的事情根本就不算事情,他的行为我开槍都可以~!
都讲情、理、法,合情合理的保护自己财产,保护自己员工的行为怎么就不合法了呢~~~~哎!!!
骑兵用自己血的教训告诫大家,真的,合理防卫在现阶段只是妄想,大家以后在出手前一定要考虑到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再说~~~
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还不如就给他点钱完事了。整个事件处理下来,我的损失要大得多~~~~终于明白为什么现在无赖能有市场了,人家是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啊!!!

坚决不能给钱,坚决不能私了,你本来有理的事情,还惯这样的地痞,有一次就有第二次。给钱看上去你好像省了麻烦,节约了钱,可是后患无穷啊。
这件事情既然这样了就跟他公对公搞死他,起诉他,赔死他,让他坐牢。
另外走小道搞他的时候理由很多吗,找一帮人就说是你值班经理的家人,也打着严惩凶手的旗号把他们天天堵家里,再找个狠点的就说不要你赔钱了,就要你一只手,你看他还得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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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5:04 | 只看该作者

那人是SB,要吃黑也得先摸清底细啊,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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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7 16:12 | 只看该作者
骑兵不会来事,要是叫我就不在店里打,毕竟还要做生意,给他们500块钱,然后照个人跟着,在半路截住,再怎么扁就怎么扁,打完了就走,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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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09:27 | 只看该作者
保安啊,有个保安怎么做都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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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23:1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上帝的龙骑兵在2009-10-21 0:53:00的发言:

哎,事实不幸就是如此啊。河南前段时间有个案子,一个连当地派出所都不敢管的艾滋病患者,整天横行乡里,索要保护费。一日,在一擦鞋店内讨要保护费未果,持砍刀猛砍店主10余刀,店主夺刀将其一刀杀死,随后立即报案自首,结果是被判无期~~~今日说法曾经播报过,按媒体的说法,是店主的责任,店主应设法报警或缴纳保护费再报警等待法律保护~~~天朝的法律啊~~~没办法!

被砍了10多刀自卫杀人还判无期?不会吧,记得也有很多自卫杀人无罪的报道啊。比如说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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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4:14 | 只看该作者

周老虎就一个农民,也不开照相馆,却拿着佳能的近乎顶级的照相机(当地自费开照相馆也用着买顶级吧,反正我们这的影楼拍婚纱照都是用N、C、F的中档机)。。。。。。。

再看那虎照。。。呵呵,不多说了。。。。跑题。



有脑子的自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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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4:1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独孤游侠在2009-10-21 0:23:00的发言:


控制是很难,但引导非常容易。实话说我国人云亦云的人实在太多。就像上次那个胡斌替身事件,只用了一张随便找来的眼镜哥哥照片,指鹿为马硬说那是替身,居然就让大批的脑残跟着骂了许久,随便一个出来提出质疑的人都被脑残们骂成五毛。就算不提这个,07年华南虎事件刚出来的时候,就那一张假得不能再假的照片还得到了大量挺虎派,连天涯的版主也牵涉在内。会上网的人至少都不是文盲,可都还出现了这么多脑残,可见国民素质堪忧。


同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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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1 14:1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织田信长在2009-10-21 13:21:00的发言:
这就是问题,合情合理的事情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情合理。上次我看了一个节目,一个男人在和妻子离婚后再娶了后妻。然后把父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了后妻的名字。不多久男人病死了,房产就成了后妻的。哪怕这房子后妻一分钱没出,哪怕他们结婚只有没多久。哪怕这男子的亲生子女和父母无家可归,生活没有保障。哪怕后妻和她自己原来的孩子空手套白狼。但法院认一条,个人财产转为夫妻财产后,一方死另一方继承。这就是法律,公平吗?有时候不公平,但是我们没办法。

还有个小偷,偷了人家车子,那个失主去追,结果他超近路截住了那个小偷,喊小偷站下,结果小偷一紧张想逃跑,拐到了快车道,正好和一个拉沙子的卡车撞了,小偷是个女的,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腿废了生活不能自理了,把失主和卡车司机告上法庭。卡车付主要责任,失主好像是判了,还是罚款了,记不清了。 你说卡车司机和失主有多冤枉,失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司机呢完全是冤枉,自己好好开车呢,小偷骑自行车向他撞过来。家有老母,生活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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