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以第一视角描述的,都显得自己特无辜。 在这里看到过一个贴子(似乎是转贴),说自己一脚把个6、7岁的小孩踢出几米,踢得闭了气进医院,后来又找人打了小孩他爸还有其他家属,最后以自己找关系拿了个精神病证明而结束,整个贴子里都是洋洋得意的语气。 当时我就想,就一个小孩,再顽劣能对你造成什么伤害,能让你有理由往死里踢? 后面看到第三者的说法,就是一恶少,仗着自己会点拳脚,又和混混、公检法有关系,肆无忌惮地欺负人。 就这种事,贴子里居然一遍“就该打”、“打得爽”的回复,有人贴出的另一方说法,根本就没人看。 其实那些在这贴子里面喊好的,真在现实生活中,还不正是被那恶少鱼肉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