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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hooboy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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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民广场一场路见不平引发的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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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1:51 | 只看该作者
清官难管家里事啊,要是那女的也加入被打男那一方来打你,你还不知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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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2:4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noname在2009-5-31 1:51:00的发言:
清官难管家里事啊,要是那女的也加入被打男那一方来打你,你还不知如何是好呢

如何?這個問題有點弱弱。。。。打架的時候,對方的人加入參戰,難道你會停手不打?
做愛再多招式都系一進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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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1:2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雨落润田在2009-5-31 1:05:00的发言:

劝开还是正确的,直接开打不是很好的
真要是JC来了,你们也不占理的!

也不是不想劝,但关键是我喝一句:“干什么呢!”,那男的就拖着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了,架势就是谁多事就揍谁的样子,及其张狂。
当时是没几天我就要参加司法考试了,所以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就算JC真的来了,我也不怕自己占不占理,就算旁边的路人不能为我们说话,围观的人中还有不少是自己公司的同事都看得真真切切呢(因为才下班车嘛),都说我们做得好,JC也不敢乱来。拦下我拍砖的部门女同事,是上海人,脾气火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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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1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ahooboy420在2009-5-31 11:21:00的发言:

也不是不想劝,但关键是我喝一句:“干什么呢!”,那男的就拖着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了,架势就是谁多事就揍谁的样子,及其张狂。
当时是没几天我就要参加司法考试了,所以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就算JC真的来了,我也不怕自己占不占理,就算旁边的路人不能为我们说话,围观的人中还有不少是自己公司的同事都看得真真切切呢(因为才下班车嘛),都说我们做得好,JC也不敢乱来。拦下我拍砖的部门女同事,是上海人,脾气火爆,哈哈!

楼主马上司法考试了,怎么说的话还这么不懂法呢?
1、围观市民说你们做的好你们的行为就合法了吗?就不应该受到处罚了吗?
2、你们2个人首先动手,而且出重手暴打1个人,打的满脸是血这难道算正当防卫吗?
3、如果警察处罚你们的不当行为就算是乱来吗?什么叫围观市民都说我们做得好,JC也不敢乱来?
4、你们有一颗正义的心很好很重要,但更需要冷静的头脑: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吗?说不定女的是骗子之类的,男的要拉女的去派出所呢?看过《武林外传》吗?知道郭芙蓉和她丫鬟组成的“雌雄双煞”傻在哪儿吗?
5、或者警察来了后这女的反咬你们一口呢?
最后罗嗦问一句:楼主的司法考试通过了吗?……
[url=http://tu.6.cn/pic/show-new/id/10529087][/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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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2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先问问清楚,万一人家是两口子或情侣吵架呢。而且打对方那么惨没有必要,那男的以后肯定会打那女的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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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00:1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刀尖上的舞蹈在2009-5-31 13:16:00的发言:

楼主马上司法考试了,怎么说的话还这么不懂法呢?
1、围观市民说你们做的好你们的行为就合法了吗?就不应该受到处罚了吗?
2、你们2个人首先动手,而且出重手暴打1个人,打的满脸是血这难道算正当防卫吗?
3、如果警察处罚你们的不当行为就算是乱来吗?什么叫围观市民都说我们做得好,JC也不敢乱来?
4、你们有一颗正义的心很好很重要,但更需要冷静的头脑: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吗?说不定女的是骗子之类的,男的要拉女的去派出所呢?看过《武林外传》吗?知道郭芙蓉和她丫鬟组成的“雌雄双煞”傻在哪儿吗?
5、或者警察来了后这女的反咬你们一口呢?
最后罗嗦问一句:楼主的司法考试通过了吗?……

非常感谢你的关心,事发的时候已是两年前,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律师。
1、我该不该受到处罚应当是以我有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或者更严重一点的刑法为准的。百姓的心中有杆秤,我做的好不好也不是以我受不受处罚为标准来衡量的。
2、正当防卫不以防卫的人数多少,也不以防卫之人是否已经遭到了实际的加害为标准的,在他人遭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旁人上前制止,也算正当防卫的一种。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我从来没有说我是正当防卫,所以你的用词不适合于我。
3、被打的是上海本地人,而我和山东哥们都是外地人,在警察来了的时候,上海话叽哩咕噜一通,难保上海警察不会掌握不清情况而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围观的群众在旁边说话,警察也可以做个借鉴,这种事情我碰到得多了,警察办案还是害怕群众的舆论的,如果不信我也没办法。反正我原来在的公司门店里面几万块的货物被店长偷到外地去了,连店长自己都承认,结果向公安局报案因为店长家有熟人,刑警大队硬是给我说那个店长还没有把东西放到自己口袋里面,所以说没有犯罪事实而不予立案。没多久我跳槽了,事情移交给后面的人,再过一个月我打电话回公司问这个案子的时候,公司的人说公安局的人给他们说店长是在向公司借贷,所以不算犯罪!这种事情在我国的司法系统里面多了去了,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当然怕警察乱来了!
4、我的头脑是很冷静的,同时我也觉得你没有很清楚的去看我写的东西和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况。我再详细重复一遍吧,当时因为我也楞了一下,那男的拖着那个女的已经和我擦肩而过了,而我回头质问的时候,人已经走出十米开外了,我喝一句:“干什么呢!”,那男的就拖着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了,架势就是谁多事就揍谁的样子,及其张狂。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男的抓骗子什么的,为什么他不能好好的跟我说话呢?为什么走出了十来米还要气势汹汹的冲回来威胁我呢?
我宁愿去冲动的制止一个殴打女人的男人,也不愿意去懦弱的躲在旁边看热闹,还编造什么需要冷静,形式不明了,有可能是女的犯错等等的理由来欺骗自己。
5、还是那句话,百姓心中有杆秤,就算女的反咬一口我也不怕,真相之后一个。就算真相被埋没我真的收到处罚我也不后悔,起码我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我受罚只是因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不是因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经落伍。就算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制止。
     你觉得我说的话懂不懂法不重要,但起码我说是按照一个正常人的常理去说话,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会是“律师”、“士兵”、“司机”等等不同的角色,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一没有触犯法律,二这个论坛也不是一个法学的专业论坛,我犯不着在这里装模作样的发表什么法学理论的长篇大论;
     而且在这里我想指出你说话中的一个逻辑问题,说话不存在什么懂不懂法,只有合不合法,合法的可以说,不合法的就不能说。一个人说话只要合法了,没必要去表现的自己是不是懂法,懂不懂法都有说话的权利。谢谢你的批评,虽然我很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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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00:2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的解释,现在我弄明白了。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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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07:28 | 只看该作者

把人打得血都喷自己满身啊~要是用刀的话,不让你们给剁成肉酱了哈哈
现任上帝他家隔壁那只狗吃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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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2:5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困獸之鬥在2009-5-30 16:46:00的发言:
见义勇为是好事.....不过这种感情纠纷吧....还是不参与比较好....说不清楚,很麻烦

不错,那2个人有点鲁莽。

首先那个男人没有对女人动手打,

其次他也没有先对那2个人动手。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件看起来更象是那对男女的感情纠纷,不需要外人的参与,尤其是暴力参与。

那么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我看应该报警。   或者是大妈大婶之类的去劝说也可能奏效
装逼累了?来瓶装逼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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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3:39 | 只看该作者
我接触过的上海男人大部分是怕老婆的
给我一根好棍,我能砸烂整个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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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16:0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morbidcowboy在2009-6-1 12:50:00的发言:

不错,那2个人有点鲁莽。

首先那个男人没有对女人动手打,

其次他也没有先对那2个人动手。

更重要的是这个事件看起来更象是那对男女的感情纠纷,不需要外人的参与,尤其是暴力参与。

那么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

我看应该报警。   或者是大妈大婶之类的去劝说也可能奏效

搞笑,男人把女人像牲口一样拖在地上走,难道还要等着男的动手扇女的?
我们是比那男的先动手,但是当时的情况不是在小孩过家家,也不是在搞什么谈判,而是剑拔弩张,难道所有的先动手都是冲动?
感情纠纷又怎么了?难道这些欺辱女人的事情就因为披上了一件感情纠纷的外衣就可以阻止别人的干涉而为所欲为吗?
而且是谁先使用的暴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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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8:18 | 只看该作者
“暗自运气正要一拳挥过去的时候,山东哥们直接一脚就踹了过去”挨打这人得感谢山东哥们儿,要不是山东哥们儿,这人说不定就会被楼主给打成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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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03:49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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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4:2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yahooboy420在2009-6-1 0:13:00的发言:

非常感谢你的关心,事发的时候已是两年前,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律师。
1、我该不该受到处罚应当是以我有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或者更严重一点的刑法为准的。百姓的心中有杆秤,我做的好不好也不是以我受不受处罚为标准来衡量的。
2、正当防卫不以防卫的人数多少,也不以防卫之人是否已经遭到了实际的加害为标准的,在他人遭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旁人上前制止,也算正当防卫的一种。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我从来没有说我是正当防卫,所以你的用词不适合于我。
3、被打的是上海本地人,而我和山东哥们都是外地人,在警察来了的时候,上海话叽哩咕噜一通,难保上海警察不会掌握不清情况而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围观的群众在旁边说话,警察也可以做个借鉴,这种事情我碰到得多了,警察办案还是害怕群众的舆论的,如果不信我也没办法。反正我原来在的公司门店里面几万块的货物被店长偷到外地去了,连店长自己都承认,结果向公安局报案因为店长家有熟人,刑警大队硬是给我说那个店长还没有把东西放到自己口袋里面,所以说没有犯罪事实而不予立案。没多久我跳槽了,事情移交给后面的人,再过一个月我打电话回公司问这个案子的时候,公司的人说公安局的人给他们说店长是在向公司借贷,所以不算犯罪!这种事情在我国的司法系统里面多了去了,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当然怕警察乱来了!
4、我的头脑是很冷静的,同时我也觉得你没有很清楚的去看我写的东西和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况。我再详细重复一遍吧,当时因为我也楞了一下,那男的拖着那个女的已经和我擦肩而过了,而我回头质问的时候,人已经走出十米开外了,我喝一句:“干什么呢!”,那男的就拖着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了,架势就是谁多事就揍谁的样子,及其张狂。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男的抓骗子什么的,为什么他不能好好的跟我说话呢?为什么走出了十来米还要气势汹汹的冲回来威胁我呢?
我宁愿去冲动的制止一个殴打女人的男人,也不愿意去懦弱的躲在旁边看热闹,还编造什么需要冷静,形式不明了,有可能是女的犯错等等的理由来欺骗自己。
5、还是那句话,百姓心中有杆秤,就算女的反咬一口我也不怕,真相之后一个。就算真相被埋没我真的收到处罚我也不后悔,起码我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我受罚只是因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不是因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经落伍。就算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制止。
     你觉得我说的话懂不懂法不重要,但起码我说是按照一个正常人的常理去说话,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会是“律师”、“士兵”、“司机”等等不同的角色,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一没有触犯法律,二这个论坛也不是一个法学的专业论坛,我犯不着在这里装模作样的发表什么法学理论的长篇大论;
     而且在这里我想指出你说话中的一个逻辑问题,说话不存在什么懂不懂法,只有合不合法,合法的可以说,不合法的就不能说。一个人说话只要合法了,没必要去表现的自己是不是懂法,懂不懂法都有说话的权利。谢谢你的批评,虽然我很难以接受

首先感谢楼主做出积极地回应,谢谢!
1、关于1、2两点,楼主自己也说了,不能算正当防卫,那请问,如果不算正当防卫的话那算什么呢?连防卫过当都很牵强。这说明行为本身就不够合法,而这正是我想说的。谢谢你帮我证明,再次谢谢。至于围观市民是否叫好我没有兴趣讨论,我一般也不喜欢看街头表演。
2、至于3、4、5几点,我想说的是,楼主很感性!也很有血性!一直就在说你个人的主观想法,很少顾及现实的客观实际,或者是楼主不屑顾及吧!但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冷静的血性更好呢?这并不矛盾!
3、楼主是律师,我真的很难理解楼主说:说话不存在什么懂不懂法。真不不存在吗?
还有,楼主应该很懂法,但楼主的文章可能会给他人造成误导,所以发贴探讨,希望楼主不要介意!谢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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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3 11:44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刀尖上的舞蹈在2009-6-2 14:23:00的发言:

首先感谢楼主做出积极地回应,谢谢!
1、关于1、2两点,楼主自己也说了,不能算正当防卫,那请问,如果不算正当防卫的话那算什么呢?连防卫过当都很牵强。这说明行为本身就不够合法,而这正是我想说的。谢谢你帮我证明,再次谢谢。至于围观市民是否叫好我没有兴趣讨论,我一般也不喜欢看街头表演。
2、至于3、4、5几点,我想说的是,楼主很感性!也很有血性!一直就在说你个人的主观想法,很少顾及现实的客观实际,或者是楼主不屑顾及吧!但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冷静的血性更好呢?这并不矛盾!
3、楼主是律师,我真的很难理解楼主说:说话不存在什么懂不懂法。真不不存在吗?
还有,楼主应该很懂法,但楼主的文章可能会给他人造成误导,所以发贴探讨,希望楼主不要介意!谢谢
2、

"我从来没有说我是正当防卫"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主观上不去管我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但不代表着客观上我就不是正当防卫,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同样的,你可以主观上认为我的行为“不够”合法(这话也很有问题,合法就是合法,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所谓的“不够”合法又是什么一种状态呢?),但不代表着我的行为客观上不合法。还有一点就是,发生的那件事情,不是街头表演,你这句话让我觉得受到了你的侮辱。
你说我一直在说我自己的主观想法,不屑估计客观实际,那么请你说一下,你所认为的客观实际是什么样的?请说出来,我才好继续和你探讨
你可以对我说的话断章取义,这是你的自由,如果你有实际的东西反驳那就更好了,我权当学习。
还有,你说我的文章会给他人造成误导,造成了什么误导了呢?能说说看吗?我很好奇,是你自己曲解,还是我的文章有了别的含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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