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刀尖上的舞蹈在2009-5-31 13:16:00的发言:
楼主马上司法考试了,怎么说的话还这么不懂法呢?
1、围观市民说你们做的好你们的行为就合法了吗?就不应该受到处罚了吗?
2、你们2个人首先动手,而且出重手暴打1个人,打的满脸是血这难道算正当防卫吗?
3、如果警察处罚你们的不当行为就算是乱来吗?什么叫围观市民都说我们做得好,JC也不敢乱来?
4、你们有一颗正义的心很好很重要,但更需要冷静的头脑:你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吗?说不定女的是骗子之类的,男的要拉女的去派出所呢?看过《武林外传》吗?知道郭芙蓉和她丫鬟组成的“雌雄双煞”傻在哪儿吗?
5、或者警察来了后这女的反咬你们一口呢?
最后罗嗦问一句:楼主的司法考试通过了吗?……
非常感谢你的关心,事发的时候已是两年前,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律师。
1、我该不该受到处罚应当是以我有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法或者更严重一点的刑法为准的。百姓的心中有杆秤,我做的好不好也不是以我受不受处罚为标准来衡量的。
2、正当防卫不以防卫的人数多少,也不以防卫之人是否已经遭到了实际的加害为标准的,在他人遭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旁人上前制止,也算正当防卫的一种。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我从来没有说我是正当防卫,所以你的用词不适合于我。
3、被打的是上海本地人,而我和山东哥们都是外地人,在警察来了的时候,上海话叽哩咕噜一通,难保上海警察不会掌握不清情况而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围观的群众在旁边说话,警察也可以做个借鉴,这种事情我碰到得多了,警察办案还是害怕群众的舆论的,如果不信我也没办法。反正我原来在的公司门店里面几万块的货物被店长偷到外地去了,连店长自己都承认,结果向公安局报案因为店长家有熟人,刑警大队硬是给我说那个店长还没有把东西放到自己口袋里面,所以说没有犯罪事实而不予立案。没多久我跳槽了,事情移交给后面的人,再过一个月我打电话回公司问这个案子的时候,公司的人说公安局的人给他们说店长是在向公司借贷,所以不算犯罪!这种事情在我国的司法系统里面多了去了,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当然怕警察乱来了!
4、我的头脑是很冷静的,同时我也觉得你没有很清楚的去看我写的东西和想象一下当时的情况。我再详细重复一遍吧,当时因为我也楞了一下,那男的拖着那个女的已经和我擦肩而过了,而我回头质问的时候,人已经走出十米开外了,我喝一句:“干什么呢!”,那男的就拖着女的直接朝我冲过来了,架势就是谁多事就揍谁的样子,及其张狂。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男的抓骗子什么的,为什么他不能好好的跟我说话呢?为什么走出了十来米还要气势汹汹的冲回来威胁我呢?
我宁愿去冲动的制止一个殴打女人的男人,也不愿意去懦弱的躲在旁边看热闹,还编造什么需要冷静,形式不明了,有可能是女的犯错等等的理由来欺骗自己。
5、还是那句话,百姓心中有杆秤,就算女的反咬一口我也不怕,真相之后一个。就算真相被埋没我真的收到处罚我也不后悔,起码我做了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我受罚只是因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不是因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经落伍。就算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上前去制止。
你觉得我说的话懂不懂法不重要,但起码我说是按照一个正常人的常理去说话,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会是“律师”、“士兵”、“司机”等等不同的角色,我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一没有触犯法律,二这个论坛也不是一个法学的专业论坛,我犯不着在这里装模作样的发表什么法学理论的长篇大论;
而且在这里我想指出你说话中的一个逻辑问题,说话不存在什么懂不懂法,只有合不合法,合法的可以说,不合法的就不能说。一个人说话只要合法了,没必要去表现的自己是不是懂法,懂不懂法都有说话的权利。谢谢你的批评,虽然我很难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