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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弹道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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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7:51 | 只看该作者
字太大反而不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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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6 18:5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如鱼得水在2010-2-6 17:35:00的发言:
这个帖子前几天有人发过,不过再看一遍对自己也有好处。

本贴结合了很多律师的学术观点,并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和以前发的贴有很多不同,请认真阅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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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9:20 | 只看该作者
公告贴,谁也不能拍!哈哈
以迅速回贴为荣,以看贴不回为耻;
以认真回复为荣,以恶意灌水为耻;
以虚心受教为荣,以屡教不改为耻;
以观后称谢为荣,以背本趋末为耻;
以无私奉献为荣,以屡屡索取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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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19:2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长了不少见识,专业的就是强啊!不过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有的法律漏洞太多,兄弟是不是应该适当举些例子,这样大家更明白些,毕竟兄弟们大多是非专业的。让我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所有主动权都是对方的,他不打你你不能打他,他打一半打不过你了,你也不能继续打了,要是这样,大家就等死吧,呵呵,开个玩笑,还是希望楼主能用简单直接的事例来说明一下
人生若有不平事 纵酒挥刀斩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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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20:42 | 只看该作者
专业人士专业解答啊。仔细拜读中
和有着相同爱好的兄弟们一起,甩丨甩啊甩↑→↓←。真实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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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6 21:3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纵酒挥刀斩人头在2010-2-6 19:28:00的发言:
学习一下,长了不少见识,专业的就是强啊!不过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有的法律漏洞太多,兄弟是不是应该适当举些例子,这样大家更明白些,毕竟兄弟们大多是非专业的。让我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所有主动权都是对方的,他不打你你不能打他,他打一半打不过你了,你也不能继续打了,要是这样,大家就等死吧,呵呵,开个玩笑,还是希望楼主能用简单直接的事例来说明一下
好的,找几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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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6 21:3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xgdy在2010-2-6 20:42:00的发言:
专业人士专业解答啊。仔细拜读中

过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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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22:10 | 只看该作者

好。

希望杂谈里这样的人越多越好。

谢谢楼主。
QQ:85551496   
请点击下方图片浏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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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6 22:1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核潜艇在2010-2-6 22:10:00的发言:

好。

希望杂谈里这样的人越多越好。

谢谢楼主。

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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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6 23:22 | 只看该作者
不管那么多了,只要不要我命,忍一忍,怂一点。要是威胁到我或者家人的生命了,管他正当不正当呢,照死里弄,就算毙了也比他活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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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3:00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另外...能把字体弄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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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21:1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我嫣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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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22:0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弹道无痕在2010-2-6 13:07:00的发言:

可以带棍子呀,也可以用棍子防卫,不管持不持械,关键是看“抢夺”还是“抢劫”,是否从抢夺升级到抢劫,因为抢劫不仅仅是对财产进行掠夺,而且已经或正在对人身造成威胁或伤害,此时情况紧急,当事人根本无法正确判断嫌疑人可能对你造成的伤害程度...,具体可详见本贴!!!

如果没有人证,对方空手也要抢我/揍我,我出棍伤之。这种情况,等JC来了,我会很麻烦。

所以这种情况,我认为打完就跑,是很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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