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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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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吃挂烙派出所溜达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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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0:10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冲动惹的祸
该出手时就出手,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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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0:31 | 只看该作者
无话可说!哎!运气不好呀!到里面没事也会变成有事!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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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2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时候就得无赖
中国的互联网是世界上最大的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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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46 | 只看该作者
赔钱确实有点多
每天都是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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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5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辽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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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1:5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1-8-9 9:00:00的发言: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普通的打架最多可以罚款500元,处10日以下拘留,结伙的可以最高1000,15日
不要把上报分局批准想象成很难得事,这个是非常简单的,24小时都有分局领导和法制科人员值班,手续齐全的话,签字盖章是分分钟的事,离分局进的派出所,搞这套手续也就半个小时,要真复杂的话,派出所就别开展日常工作了,这是所上最基本的工作,呵呵呵
对于打架,只要没构成轻伤,上升到刑事案件,一般都是调解,说白了就是双方谈钱,双方能谈得拢就不会去走行政处罚的程序,这其实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貌似现在有正式工作的,没有几个愿意进拘留所的吧,要是一进警局,警察也不准双方私了,直接就按拘留做,估计又该喷警察不和谐了
调解,是当事双方的事,警察最多是个中间人,至于说警察和稀泥,双方没有谁是警察的亲戚老表吧?那警察不站中立位置上而偏向某一方,还不被另一方喷死?至于价格,双方愿打愿挨的事,不满意可以一直谈到都能接受为止,警察不会干涉的,呵呵呵
看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才会发现,很多时候本身是很小的一个事,退一步什么事都没有了,我至少5年没在工作以外的时候使用过武力了,因为我知道,打架成本高,我玩不起,呵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9 9:29:52编辑过]

标准的公务员思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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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2:2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希区柯克在2011-8-9 11:52:00的发言:

标准的公务员思维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不是公务员思维,而是经验之谈,一年经历这类事情都是三位数计算而已
这个事情换做我,他拒载,我投诉,如果当地投诉没用,那我就骂他,他打我一巴掌,我就马上倒地睡他车前边,再怎么也不会和他对打,毕竟,我和钱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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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2:28 | 只看该作者
赔的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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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2:40 | 只看该作者
出租车拒载。。。。。一个永远不能避免的问题!相当气人!!!!
以迅速回贴为荣,以看贴不回为耻;
以认真回复为荣,以恶意灌水为耻;
以虚心受教为荣,以屡教不改为耻;
以观后称谢为荣,以背本趋末为耻;
以无私奉献为荣,以屡屡索取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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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2:4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1-8-9 12:27:00的发言:

不是公务员思维,而是经验之谈,一年经历这类事情都是三位数计算而已
这个事情换做我,他拒载,我投诉,如果当地投诉没用,那我就骂他,他打我一巴掌,我就马上倒地睡他车前边,再怎么也不会和他对打,毕竟,我和钱没仇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打完,一方跑了,吃亏轻伤一方报案,对于这种事,jc管的积极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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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2:50 | 只看该作者

JC就是吓唬人,想尽快了事儿。

里面有点关系的话根本一分钱不用陪还得罚他。

没办法了,我门面对天朝,不得不低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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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3:00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被坑惨了。哪会赔他那么多?
下次记得打架后也把自己鼻子打流血。看看谁赔谁!
寡人已死,有事烧纸。小事招魂,大事挖坟。实在想我,下来陪我。如遇上线,纯属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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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3: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老婆很猛
我胸中有猛虎,细嗅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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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19:4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武圣在2011-8-9 9:51:00的发言:
子非鱼兄好久不见了,来了就一个实战贴!!!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呵呵 好久不见了武圣 我基本都是潜水。
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 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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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19:4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迷路的乌鸦在2011-8-9 9:00:00的发言:

对于打架,只要没构成轻伤,上升到刑事案件,一般都是调解,说白了就是双方谈钱,双方能谈得拢就不会去走行政处罚的程序,这其实也是对当事人的保护,貌似现在有正式工作的,没有几个愿意进拘留所的吧,要是一进警局,警察也不准双方私了,直接就按拘留做,估计又该喷警察不和谐了
调解,是当事双方的事,警察最多是个中间人,至于说警察和稀泥,双方没有谁是警察的亲戚老表吧?那警察不站中立位置上而偏向某一方,还不被另一方喷死?至于价格,双方愿打愿挨的事,不满意可以一直谈到都能接受为止,警察不会干涉的,呵呵呵
看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才会发现,很多时候本身是很小的一个事,退一步什么事都没有了,我至少5年没在工作以外的时候使用过武力了,因为我知道,打架成本高,我玩不起,呵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9 9:29:52编辑过]

但是既然出事了双方都有责任。那就滚刀肉。死猪不拍开水烫 才是明智的解决方法
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 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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