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yybob602在2011-8-29 15:47:00的发言:
在大马路上警察经常设置路障,进行临检,严格来说,没有国家法律或公安部规章规定可以对大马路上的不特定公众进行临检。
1、唯一能看到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但这里是指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换句话说,警方得有基本证据证明有违法犯罪嫌疑。
2、警察必须2人以上出示警官证,可以盘问、检查,但检查不等于搜查,检查是在驾驶员的配合下,打开车辆门窗及后备箱,让警察目视,搜查是警察持有搜查令无须驾驶员配合主动搜。搜身非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得进行。
3、如果搜到管制器械,准备说是管制器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木倉枝、弾药或者努、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木倉枝、弾药或者努、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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