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姜文娴在2009-5-11 15:25:00的发言:
3楼竟然爬上来了 丢失1700块现金 110的来作了笔录 不大工夫 又来了一批拍照取指纹的。
钱到是不多 心里憋气。物业费一年好几百交着,东西照样丢。保安都是TMD的白痴
有没有兄弟知道“业主家中进贼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有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没有责任,以后不交物业费了。
第一,物业公司是否对业主的失窃承担责任,要看业主是否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协议是否继续有效。通常来说,很少有物业公司愿意和能够承担这个责任,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其实只负责环境保洁任务,其他都是盲点。同时,业主的损失数额在犯罪嫌疑人落网并全部交代行窃物品、财物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出具合法意见书之前,根本无法确定。
第二,物业公司一般都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遗留的机构,并非由业主委员会严格审查资质后经会议研究聘用。这和现在的社会制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个中奥妙,看您的阅历和想象了。
第三,物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够成为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服务协议只纳入物业管理收费事项,在物业公司没有违规的情况下,业主拒缴物业费没有合法依据,会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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