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acksb250在2010-10-28 21:25:00的发言:
这个说话就不对了
正当防卫是否过当的判定标准是在收到侵害后并当场做出的防卫行为,是否已经有效制止犯罪人的侵犯行为,如果犯罪人已经停止侵害而继续防卫那就肯定是过当了
在一般情况下,在防卫过程中其实是一个很混乱的过程,会由于行为人意识的混乱而无法判定自己下手的轻重之类也无法预算到后果,并判定犯罪行为人是否已经停止了侵害,而且在实际案例中法官也会结合犯罪行为人的手段凶狠情况和受害者所处的处境做出各种主观的判罚,所以就算是防卫过当,也可能会按情节予以减轻。。。但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楼主的问题,我谈谈我的看法
对正当防卫的判定还是得安装上面的标准,而不会说根据你使用了合作工具来防卫,举个例子:譬如我本来没携带凶器,在山村里遇到抢劫犯,然后随手在路边捡了个开山刀来防卫,这该怎么判定呢?
楼主的问题主要是,自身已经携带了管制刀具,但法律规定不适说携带就已经构成违法违规,还需要一定的条件,“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火乍物参加集会、游荇、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火乍物参加集会、游荇、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只是携带一般都没问题,乘车之类的检查也只会没收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拘留
首先我们携带管制刀具,是需要给法官一个合理解释的,如果说调查出你携带管制刀具是为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但被这另外的犯罪行为人给揭露了。。那就算自己杯具了。。假设防卫不过当,法官会判你正当防卫,但是还得背XX犯罪未遂的罪名
如果不是出于违法犯罪故意的,并能合理解释并经证实,就按最前面的正当防卫标准来判定,对于你的管制刀具,一般也就没收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拘留,这个看他心情。。
杂谈里卧虎藏龙,hacksb250 分析得很好 |